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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出租住宅單位的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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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七日)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署理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邱誠武的答覆:

問題:

  運輸及房屋局在上月公布新的《長遠房屋策略》時指出,政府更新了未來10年的長遠房屋需求推算,並據此制訂該期間的總房屋供應目標。然而,房屋仍會供不應求。有市民建議政府把新落成租住公屋單位售予現有公屋住戶,以便他們騰出的公屋單位可供編配予公屋申請人,以及減低香港房屋委員會日後的維修開支。亦有市民建議政府放寬居者有其屋計劃(下稱「居屋」)及租者置其屋計劃(下稱「租置」)單位的出租限制,以增加出租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及降低其租金水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3年的每一年,分別有多少個居屋及租置單位完成補價手續、當局分別發現多少宗違法出租未補價居屋及租置單位的個案,以及出租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總數;

(二)有沒有計劃把未來5年內落成的租住公屋單位的一部分改作居屋單位發售;如有計劃,詳情為何;有沒有計劃藉提供更大的補價折扣率,吸引符合居屋綠表申請者資格的人士購買新建居屋單位,以加快公屋單位流轉;及

(三)有沒有計劃放寬未補價居屋及租置單位的出租限制,容許有關業主出租該等單位,但須與政府攤分租金收入;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如沒有,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去年十二月公布了長遠房屋策略(長策)。這是自從一九九八年以來第一份在房屋方面的長遠策略性文件。我們採納了長遠房屋策略督導委員會(長策會)諮詢報告的建議,改變政策思維,以供應為主導,以期逐步扭轉目前房屋供求嚴重失衡的局面。

  新長策分三大主線:第一,加建出租公屋,善用現有公屋資源;第二,加建資助出售單位,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並促進現有單位流轉;第三,透過持續土地供應及實施需求管理措施,穩定樓市,並在私人住宅物業銷售和租務上促進良好做法。長策已經訂下大方向、大框架,往後的改革循此持續推展,並且適時吸納社會上可行的建議。

  現在我就胡志偉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過去三年,即二○一二年、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至第三季),繳付補價的居者有其屋計劃(居屋)和租者置其屋(租置)計劃單位數目載於附件。

  至於涉嫌違規出租未補價單位的個案數目方面,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於二○一二至二○一四年共接獲14宗舉報或投訴指居屋或租置計劃業主涉嫌未補價而非法出租其單位。其中7宗涉及居屋,另外7宗是租置計劃單位。房屋署經初步調查後認為其中兩個個案(居屋和租置計劃單位各一)具表面證據,遂提出檢控。這兩宗個案先後於二○一三年及二○一四年被法庭定罪。

  就私人住宅方面,政府並沒有備存出租私人住宅單位的供應數字,原因是很難確定個別單位在特定時段,是否或會否作出租或出售之用。

(二)我們明白對於一些中低收入家庭而言,居屋單位和其他形式的資助出售單位,是他們自置居所的第一步。目前,長策制訂了未來10年房屋新供應目標公私營房屋分配作「六四」之比,但公營房屋之中未有定下出租與出售之間的硬性比例。政府會不時檢視在公營房屋當中,出租公屋和資助出售單位之間的分配,務求有效地應對市況變動和社會不斷轉變的需要。

  我們留意到在過往一段時間的討論中,有意見認為政府應該提供多些不同模式的資助出售單位,回應不同人士的需要;又主張研究如何提供更多誘因,鼓勵經濟環境已改善的公屋租戶自置居所,騰出其公屋單位予正在輪候公屋的家庭。我們會在鞏固房屋階梯和促進社會流動的大前提下,研究如何進一步豐富資助自置居所的形式,並且適時推出一些資助出售單位的補充計劃。

  在擴大資助自置居所機會的同時,政府會繼續增加出租公屋的供應,務求維持一般公屋申請者(即家庭及長者一人申請者)平均在3年左右獲首次配屋的目標。

  根據現行的居屋定價準則,售價訂於市值的某一折扣水平,照顧合資格家庭的負擔能力。衡量負擔能力的原則,是至少有一半單位的售價,可以讓現時白表申請人入息上限的家庭在買入單位後,其按揭供款與入息比例不超過40%。在一般情況下,房委會按市值折減三成出售居屋單位;若然該定價未能符合上述負擔能力基準,房委會會考慮提供更大的折扣。目前公屋租戶以綠表申請新居屋單位,無須經入息和資產審查,那已較白表申請者獲得較寬鬆待遇,我們無計劃再向他們提供額外的居屋折扣率。

(三)居屋和租置計劃單位在未繳付補價以前,均是資助房屋。政府提供資助的政策目的乃協助受助人士改善居住環境,解決他們居住需要。在此政策原則下,尚未補價的資助房屋只應作自住用途。

  如果有關單位的業主因環境轉變,不再需要自住該單位,可透過第二市場,不用補價,便可把單位售予符合綠表申請資格的家庭。此外,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補價貸款擔保計劃」亦作安排,讓業主可向其按揭銀行,在現有按揭貸款之上,再借取貸款繳付補價。一旦補價,居屋業主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其物業,包括安排分租。

  正如長策所言,政府會繼續研究有效的方法,善用現有的居屋和租置單位,促進其市場流動。社會上提出的可行建議和討論我們是會參考的。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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