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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氣體洩漏事故數字及私營燃氣輸送管道設施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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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蔣麗芸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氣體洩漏事故,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以表列出過去五年,每年消防人員就懷疑氣體洩漏報告出勤的次數,以及由氣體洩漏引發的火警及爆炸事故數目(見附件一);

(二)以表列出過去五年,每年氣體洩漏及相關火警或爆炸引致傷亡的消防人員及市民人數(見附件二);

(三)有否計劃全面檢討關於私營燃氣輸送管道設施的安全及維修保養事宜的規管制度;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四)有何措施防止規模類似去年八月在台灣高雄發生的嚴重燃氣爆炸意外在本港發生,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及財產安全?

答覆:

主席:

(一)根據保安局提供的資料,過去五年,消防人員就懷疑氣體洩漏報告出勤的次數,以及由氣體洩漏引發的火警及爆炸事故數目見附件三。

(二)根據保安局提供的資料,過去五年,因氣體洩漏及相關火警或爆炸引致傷亡的消防人員及市民數目見附件四。

  根據機電工程署(機電署)提供的資料,過去五年,涉及燃氣輸送管道設施的安全事故及傷亡人數見附件五。

(三)及(四)有關煤氣、石油氣和天然氣的安全事宜是受《氣體安全條例》規管。氣體供應公司須根據氣體特性及壓力、喉管物料及直徑大小,定期為地下氣體喉管進行洩漏巡查及壓力測試。此外,《氣體安全條例》亦規定氣體供應公司在煤氣和石油氣均加入特殊氣味,倘若在洩漏時會容易被人察覺。機電署定期巡查氣體裝置,以及稽查氣體供應公司所進行的維修保養、管道的洩漏巡查和壓力測試。機電署亦與氣體供應公司舉行定期會議,以及進行聯合緊急事故應變演習,以檢討及確保有關人員具備處理氣體事故的應變能力。

  香港城市地下燃氣管網是用作輸送煤氣,煤氣公司已採用電子監控及數據接收系統持續監察氣體供應網絡。倘因喉管損壞而出現氣體洩漏和網絡氣壓急降的情況時,系統會發出警告信號,控制室人員會按需要利用遙控裝置關閉供氣主喉的開關閥,以防止氣體繼續洩漏。現行燃氣輸送管道設施的安全及維修保養事宜的規管制度行之有效,儘管如此,機電署會繼續與氣體供應公司定期檢討及跟進氣體安全事宜,並在需要時採取適當的行動。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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