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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重新開放的安排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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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今日(一月五日)就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重新開放的安排,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剛才開會討論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所管理的公眾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重新向公眾人士開放的安排。正如大家知道,在上個月十五日,當在公眾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逗留了幾十天的所有示威人士離開之後,我們將場地暫時關閉,一方面要看看維修工作怎樣進行,另一方面進行清潔和壎耵犖瑊z。同時,亦要考慮重新開放的時候,是否需要有改善管理的措施。我們當時跟公眾表示,會爭取在立法會復會前完成所有這些程序,令重開大會時,公眾人士可以利用這些場地去表達意見,所以我們的目標是在這個星期三,即一月七日立法會會議舉行時,示威場地可以重新開放。但是,秘書處亦向行管會指出一些問題(需要考慮)。第一,場地的確還有相當多的維修工程進行,有十多塊大型玻璃要更換,這需花一些時間。此外,場地內的一些地磚因被塗污,秘書處曾嘗試(清潔),卻發現不能以簡單的清潔工具洗淨,當中有一部分可能要考慮更換,所以有一些維修工作還要陸續進行。

  其次,正如大家知道,(十二月)十五日在所有示威人士離開我們管理的場地後,他們在外面添美道的行人路開始紮起帳篷。在過去這大半個月,帳篷(數目)一直增加,到現在可以說整條添美道,帳篷的數目和大小比起最初時增加了很多。其中我們注意到有部分是以往(逗留)在佔領區的人士,但也有一些(人士)我們並不清楚他們的目標,不似過往(的示威人士),我們跟他們傾談,(知道)他們有比較一致的訴求。

  大家亦會記得,在六月份,當公眾示威區前面的玻璃門發生衝擊立法會大樓的行動後,我們封閉示威區,將示威區改到添美道那一邊。當時得到警方合作,當我們將示威區搬到添美道後,就封閉了面向中信大廈的議員入口,而且在那堿[設鐵馬,防止在外面如有示威人士激動起來時衝擊大樓。現時大家所見我們沒有這些設施,萬一出現有人衝擊大樓,因為有添美道的帳篷,我們在處理上相當困難。帳篷也已經對出入立法會大樓的議員和公眾人士造成安全問題。譬如說,(車輛)轉入停車場的車路的時候,因為路口有帳篷阻礙了視線,會造成危險。秘書處曾向警方提出,要求那些人士把帳篷移開,但這些問題至今仍未完全解決。

  我們亦注意到在上月十五日,示威人士在離開我們所管理的範圍時,其中一部分聲稱,當我們再次開放示威區時,他們會把帳篷搬回來。鑑於過往兩個多月發生的問題,為了保障使用大樓設施和場地的議員和人員的安全,以及有不同訴求的公眾人士可以順利利用公眾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表達意見,秘書處因此提出一系列的建議。這些建議,包括場地的開放時間訂為每日上午七時至晚上十一時。換言之,晚上十一時後至第二天上午七時前,示威區將不會開放,不接納任何人士在示威區逗留。秘書處亦建議禁止使用露營或露宿的裝備、禁止生火或進行任何可能導致火警的活動、禁止在我們管理的場地內塗污牆壁、地板等等。對於擴音(機)和其他私人物品的使用,我們亦提出了一些合理的限制。

  秘書處在提出這些建議前,認真參考了好幾個其他地方的(議會),包括歐美、澳洲和新西蘭等地方的議會範圍的管理辦法。所有我剛才提及的建議,都是在其他地方的議會的建築物周圍常用的做法。但是,在行管會討論時,亦都有部分委員提出異議,有委員事前徵詢了不同黨派議員的意見,我們知道有些議員表示不同意這些安排。

  我們考慮了各種意見和實際情況之後,剛才行管會多數的委員同意這個決定:我們將秘書處提出修改場地使用指引的意見,首先採納作為一個臨時的措施,即是我們會根據秘書處的建議去修改指引,作為一份臨時的文件,在(一月)七日重新開放場地時開始執行。

  與此同時,我們會徵詢所有議員的意見,然後在這個月十三日(舉行)的行政管理委員會的例會上,收集議員的意見,亦會在總結這個星期行使這個新指引的經驗後,行管會將作出決定,是否將修改了的指引採納作為一個永久的文件,抑或只採納部分,或完全不採納。我們會在(一月)十三日舉行的行管會會議上作一個最後決定。但由於我們不希望延誤(一月)七日重新開放場地的做法,所以我們會在(一月)七日先按秘書處的建議實行經修改的指引。即是說,後天要使用我們場地表達意見的公眾人士,只能夠在早上七時至晚上十一時(逗留),以及不能夠把帳篷、睡袋等寢具帶入示威區。以上是我們剛才大致的決定。

  至於添美道的情況,行管會的大部分委員都認為現在的情況令人擔心,我們會以行管會的名義向政府發信,寫信予政務司司長,指出行管會對外面環境存有的顧慮,希望政府能夠採取措施處理,因為那堿O公眾地方,那堛滲揮ワM安全都是由政府負責。大致的情況就是這樣。



2015年1月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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