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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發表《香港刑事檢控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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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今日(十二月三十日)發表其年報《香港刑事檢控2013》,回顧該科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

  於二○一三年九月接任刑事檢控專員的楊家雄資深大律師在向律政司司長提交該年報的信件中,特別指出刑事檢控科在運作上保持獨立的重要性。他說:「我們根據法律、現行檢控政策和證據履行檢控職責,為社會秉行公義。我們不受政治或其他形式干擾或影響。任何相反的指稱,我們會以行動反駁。」

  「《基本法》第六十三條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對此權力,刑事檢控科珍而重之。我們一貫恪守這項原則,日後也堅定不移。」

  楊家雄在年報的序言中指出,除了日常簽發法律指引、籌備案件及出庭訟辯外,刑事檢控科還致力推行多項措施,確保該科能繼續成為恪守專業、力求臻善、維護法治的一流現代檢控機關。在眾多措施中,最重要的一項是在二○一三年九月公布《檢控守則》。新守則透徹和全面地檢討二○○九年發表的《檢控政策及常規》,無論在內容、要旨、表述方式和行文等多方面都作出全面革新,以切合時宜。

  他說:「這是本科於二○一三年在刑事司法方面的主要工作,也是我們貫徹公開、負責、堅守原則和獨立自主的專業態度的重要一步。」

  年內,刑事檢控科亦繼續積極與本地及境外多個參與刑事司法工作的夥伴,以及該科服務的社會大眾保持接觸。為此而推行的主要措施包括在二○一三年五月主辦第十二屆檢察機關首長會議;在二○一三年十一月與香港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合辦「刑事司法改革辯論」研討會;及在二○一三年六月舉辦主題為「秉行法治 各飾角色」的檢控週2013。

  刑事檢控科在促進發展方面推行多項新猷之餘,亦時刻緊記確保透明度的重要性。年內,當接獲對某些案件的查詢時,該科會盡力向公眾解釋有關檢控決定的原因。如案件涉及重大的公眾利益,更會主動向公眾交代。

  此外,在「酒舊還醇-為普通法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增添動力」的專題特稿中,副刑事檢控專員黃惠沖資深大律師及檢控官陳韻婷,合作闡述本港及其他司法管轄區自九十年代開始重新訴諸這項普通法罪行的過程,打擊貪污,向讀者介紹在定義和適用範圍方面的重要本港及外地案例,讓他們透過該罪行在法學上的發展,理解這項普通法罪行「已非昔日未經琢磨的寶石」。

  《香港刑事檢控2013》可在www.doj.gov.hk/chi/public/yrreviewpd2013.html下載。



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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