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成員任命公布
*******************
*******************
政府發言人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行政長官再度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一位現任副主席及十一位現任成員,以及委任兩位新副主席及六位新成員,任命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陳健波獲再度委任為副主席。獲再度委任的成員為陳建強醫生、何世傑博士、葉成慶、劉玉娟、梁繼昌、陸貽信、馬學嘉博士、黃幸怡、黃碧雲博士、黃德蘭及葉振都。
張華峰和謝偉銓獲委任為新副主席。新委任的六位成員為陳章明教授、鄭錦鐘博士、何錦榮、許宗盛、關治平及任景信。
政府發言人表示:「我們十分感謝監警會作出寶貴貢獻及提出真知灼見,確保香港的兩層投訴警察制度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我們亦感謝任期即將屆滿的成員在過去六年所作出的貢獻。我們期望增加監警會成員數目後,該會能更有效地履行其職能,並令投訴警察制度運作更有效率。」
林大輝、石禮謙、張達明及方敏生的任期將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
監警會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第604章)成立,該會乃獨立法定組織,負責監察和覆檢投訴警隊成員個案的調查工作。《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對監警會的職能和權力,以及兩層投訴警察制度賦予法定基礎。警方亦必須根據條例履行其法定責任,遵從監警會提出的要求。監警會現任主席為郭琳廣。
自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監警會成員的數目將由二十四名增加至二十八名。
有關任命已刊載於今日的政府憲報。
完
2014年1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