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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廉政公署相關委員會非官方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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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十九日)宣布,行政長官委任多名人士為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即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及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成員。有關的委任均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兩年,詳情如下: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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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周松崗為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鍾樹根、梁君彥及譚允芝也再度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譚惠珠以其擔任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的身分,以及尤曾家麗則新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就任何有關香港的貪污問題向廉政專員作出建議,並會檢討廉政公署在執行職務、人手編制及行政事務方面的政策。委員會亦會向行政長官反映委員會所關注有關廉政公署運作或所面對的任何問題。

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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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新委任譚惠珠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主席。行政長官亦再度委任周雯玲、李國麟教授、陳蔭楠、狄志遠博士及甄孟義為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的成員。陳莊勤、周福安、捷成漢及林群聲教授則新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負責監察廉政公署的調查工作。委員會檢討廉政公署接獲的投訴及進行的調查,以確保這些投訴和調查工作能有效和迅速地獲得處理。委員會亦會就廉政專員發出搜查令、疑犯獲保釋超過六個月,以及歷時超過一年或需要大量資源的調查個案的進展作出審查。

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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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劉文君、李彭廣博士、黃冠文、黃天祐博士及邱藹源為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成員。羅盛慕嫻及廖凌康則新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防止貪污諮詢委員會聽取及要求廉政公署報告有關政府部門、公共機構及私營機構在工作常規及程序上可能助長貪污的地方,並向廉政專員建議應予以審查的項目及審查的先後次序。

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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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陳建強醫生、鍾港武、管胡金愛、李子建教授、李碧儀、盧錦華、盧瑞盛、呂大樂教授及馬潔貞為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成員。趙麗娟及杜珠聯則新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就爭取公眾支持打擊貪污的適當措施及如何教育市民認識貪污的害處向廉政專員作出建議。委員會亦會監察公眾對廉政公署工作的回應及市民對貪污所持的一般態度。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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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再度委任張志剛為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成員。林定國則新獲委任為該會的成員。

  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監察廉政公署處理有關針對該署所作不涉及刑事的投訴、檢討廉政公署可能會引起投訴的程序及措施,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

  政府感謝這些委員會中所有將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離任的成員,在過去對其所屬委員會作出的寶貴貢獻。

  四個廉政公署諮詢委員會以及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的非官方成員名單載於附件。



20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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