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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的考古發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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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七日)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港鐵沙田至中環線(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先後發現古物及古蹟,引致鐵路建造工程延誤和招致額外開支。政府和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需在短時間內就出土古物和古蹟的保育方式、須否更改車站設計等作出決定。有評論指出,土木工程拓展處早在二○○八年已在該處進行挖掘及考古調查,其後水務署在二○○九年建造污水泵房時亦在該處發現古物,因此政府早知該處可能蘊藏重要的古物及古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港鐵公司現時只在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內進行考古挖掘,但相關的古物及古蹟的分布範圍可能超出工地範圍,政府有否考慮處理工地範圍外的考古工作;如有,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有市民指出,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的考古發掘工作在非常倉卒的情況下進行,使他們缺乏充足資料和渠道參與如何保育古物及古蹟的討論,而當局亦被質疑有否盡力保育古物及古蹟,政府日後會否就有關的考古工作加強公眾參與;如會,形式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鑑於有市民指出,現時發掘出文物的地點覆蓋的範圍超出沙中線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所作估計的一倍,政府有否評估該報告是否嚴重低估了有關工地蘊藏古物及古蹟的情況;如評估結果為是,估計因此令沙中線工程成本上升多少;及

(四)鑑於未來數年將有多個基建工程及鐵路工程項目陸續施工,政府有否考慮在把有關工地交予承建商進行工程前,先行由政府聘請考古人員在有關工程範圍內可能蘊藏古物及古蹟地點進行考古發掘,而非留待承建商接管工地後才安排進行該等工作,以免影響該等工程的進度;如有,計劃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致力在發展及保育上取其平衡,就涂謹申議員的四條問題,我現答覆如下:

(一)港鐵已完成的考古工作只是土瓜灣站工程範圍,我們會參考已發現的考古遺蹟、文物分布、宋元時期的海岸線及河涌位置,推斷古代聚落的位置。將來在相關工地包括舊機場北停機坪近太子道東及將來宋王臺公園一帶開展另外的工程前,有關項目倡議者會再進行考古工作。

(二)自二○一二年起,我們已加強向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公眾和區議會通報的機制。一方面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定期向古諮會匯報各項考古工作的進度和把環評報告內有關考古的章節呈交古諮會,並在古諮會網頁上公布。另一方面古蹟辦亦嚴密監察考古工作,包括向考古學家提供相關意見和參與討論、進行實地視察等。當收到考古學家有關重要考古發現的通知及考古學家的初步文物價值評估後,會研究和分析有關資料,有需要時,古蹟辦會就發現的內容邀請其他專家給予意見。古蹟辦在通知有關項目倡議者及考古學家是否同意其保存方法前,會先向古諮會匯報。如有關考古發現是重要的或引起公眾關注,古蹟辦會在古諮會特定議程中向古諮會報告,並安排古諮會委員作實地視察。

  我們會把所有由考古學家在完成考古工作後編寫的考古報告上載至古蹟辦網頁。倘若考古發現具特別考古、古生物或歷史價值,而考古學家尚未完成考古報告的編寫工作,我們會先把向古諮會通報的資料文件上載至古蹟辦網頁以供公眾查閱,並適時呈交相關區議會參考。

  此外,就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的考古工作及發現,我們分別諮詢了古諮會、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和九龍城區議會,而古諮會委員、九龍城區議會議員、部分立法會議員和傳媒均分別到過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作實地考察。

  自今年四月起,古蹟辦每月向古諮會和我就沙中線土瓜灣站工地的考古工作及發現提交工作進度報告,主動在古諮會上作出簡報,並安排古諮會委員到工地視察。每月的進度報告亦已上載至古蹟辦的網站,古諮會的會議亦向公眾公開,公眾亦可在古諮會的網站參閱會議紀要。我們亦上載所有考古學家編寫完成的考古報告至古蹟辦網頁。考古發掘期間我們一直保持高透明度,讓公眾對考古工作進展和發現知情,不時發表意見,考古發掘工作並不倉卒。

(三)二○○八年,土木工程拓展署就啟德發展計劃聘請考古顧問進行了環境影響評估研究的考古影響評估。環評報告經環境諮詢委員會審核和公眾查閱及提供意見,並獲環境保護署署長批准。該份環評報告的考古影響評估指出,鑑於在昔日北停機坪地區內的兩個地點發掘出龍津石橋遺蹟及宋朝瓷片,故建議於該區進行考古調查。報告亦指出雖然聖山的山體已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被移平,其後建造的明渠亦對地下遺存造成破壞,報告仍建議日後聖山(北區)一帶在進行工程前,需要進行進一步的考古調查,以確定聖山北地區考古潛藏的範圍。

  二○○九年,土木工程拓展署再次委聘考古學家進行後續的考古工作,是次的考古調查認為聖山(北區)有若干的考古潛質,並建議於興建沙中線前進行一次詳細的考古影響評估,以確定考古潛藏位置。

  另外,為配合九龍城污水分流計劃的污水泵房和相關污水渠工程,渠務署於二○○九年委聘考古學家進行考古發掘。發掘結果顯示,聖山以東的地區於宋朝至元朝已有人類居住的痕跡。然而,考古學家認為發掘地區以外的考古潛藏需要進一步確定。

  二○一一年,港鐵公司委聘另一名考古顧問進行了考古影響評估。該份報告的結論亦指出聖山山體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受到破壞,其後於一九五○年代被移平,考古潛質低,山腳位置亦受到二十世紀初的住宅發展所破壞。然而聖山(北區)仍具有若干考古潛質,建議在沙中線興建前需進行詳細的考古調查和發掘,有關的考古影響評估同時指出,聖山西面為河流沖積地帶,不具考古潛質。

  上述所提及的考古報告是由不同的考古學家根據過往的歷史及考古資料、地質和地貌的分析,以及實地考古調查和現場環境觀察所得而綜合分析出來。不同專家經詳細分析、實地進行探坑工作和研究、考證等,均就當時應進行考古工作的範圍得出大致相同的結論。

(四)《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環評條例》)規定項目倡議者須盡早適當地評估發展工程對環境造成的影響,以及確保有效地推行必要的預防和緩解措施,以保護環境。《環評條例》中有與香港考古文物保護相關的條文,也包括為文化遺產影響評估進行考古影響評估,為香港的考古文物提供保護。

  此外,自二○○八年起政府已規定所有新基本工程項目的倡議者和相關工務部門須研究工程項目會否影響具有歷史及考古價值的地點和建築物。若有影響,便須進行文物影響評估,制定緩解措施,包括在工程開展前進行考古發掘,盡量把損壞減至最低,並確保工程項目由最初階段開始,已能就政府提出的發展需要與文物保育之間取得最適當的平衡。

  在現行機制下,考古範圍由項目倡議者因應工程範圍而決定,考古工作亦是由項目倡議者負責,過程由古蹟辦監察。項目倡議者可因應考古發現而修訂有關項目工程的設計及/或工序,以配合考古工作的進行和考古的發現。因此,我們認為現行的安排是恰當及有效的。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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