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三間家庭娛樂中心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撤銷
******************

  三間分別位於荃灣和粉嶺的家庭娛樂中心,因為屢次違反牌照條件,裝置及操作未獲批准及帶有賭博性質的有獎娛樂遊戲,今日(十二月十七日)被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牌照處)撤銷其所持有的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被撤銷牌照的三間家庭娛樂中心,過去一年因違反牌照條件,先後被警方起訴八次,全部均被法庭定罪。經牌照處多次勸喻和警告後,有關持牌人仍無改善並繼續違反牌照條件,牌照處因而根據《賭博條例》(第148章)(《條例》)撤銷其牌照。

  民政事務總署發言人指出,根據現行發牌規定,牌照處不會批准獲發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處所安裝或放置帶有賭博成分的遊戲、遊戲機或裝置。發牌條件中亦已明確訂明,在持牌處所內,除已獲批准的遊戲外,不得安裝或放置其他屬於賭博性質的機器/裝置及/或有獎娛樂遊戲供使用或操作。

  根據《條例》,違反有獎娛樂遊戲牌照的條件可被警方檢控,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0及監禁2年。此外,牌照處亦可根據《條例》第22(4)(a)條的規定,撤銷其有獎娛樂遊戲牌照。

  發言人重申,所有有獎娛樂遊戲牌照持牌人,必須遵守所有牌照條件。市民如懷疑任何家庭娛樂中心或任何處所提供未經批准或帶有賭博成分的有獎娛樂遊戲裝置,可致電2594 5824向牌照處查詢或向警方舉報。



2014年12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