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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就管理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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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曾鈺成今日(十二月十五日)就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的管理,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剛才開會,討論了處理立法會綜合大樓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的管理問題,而且作出了決定。我現在跟大家說明一下。

  按照行政管理委員會上星期,即十二月八日,一次特別會議上已經作出的決定,秘書處在當天已經向佔據或逗留在指定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的所有有關人士,發出明確通知,告知他們不能夠佔據或逗留在指定示威區或立法會廣場。他們在該處繼續逗留是不獲得行管會的授權的。該通知亦要求他們盡快離開指定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這是上星期一,即十二月八日開始已經一直有通知有關人士,然後秘書處每天都有向在場地逗留的人士發出這個通知。

  剛才行管會決定,我們會在今天下午二時進行有關行動。我們其實在上星期已經不斷呼籲在該處逗留的人士離開,並帶同他們收拾的物品離開場地。我們再次呼籲他們自動離開。待二時發出通知後,我們會容許大約一小時的時間,讓他們自行收拾物品離開該處。

  我知道過去幾天有一部分議員曾經嘗試與佔據人士協商,勸他們離開。其中有佔據人士表示,他們願意讓出緊急車輛通道,但是他們要繼續在指定公眾示威區繼續逗留。秘書處已清楚告知,這是行管會不能容許的。因為現在的問題不單是緊急車輛通道,公眾示威區是應該讓公眾人士前來表達意見的。他們長期佔據,實際上是剝奪了其他公眾人士的權利。我多次說過,我們不斷收到其他公眾人士在這方面的投訴。同時,他們繼續在廣場集合,大家都知道,會對壎糽M安全造成威脅。這都是我們多次提及的。我們亦收到投訴,指出昨晚在公眾示威區有人明火「打邊爐」。這肯定是我們不能容許的。秘書處同事亦曾經到外面要求他們停止這樣做,但他們拒絕接受秘書處同事的指示,繼續違反我們對於場地管理的有關指引。

  我們知道昨日有這些行為的人不一定是現在逗留在廣場的人,但我們想強調,正正因為他們佔據了該處,使其他人可以入來進行這些違反規定的行為,而我們沒法子有效地規管。所以對現在逗留的人士的要求,就是他們全部離開所有公眾示威區和立法會廣場,並不能只是讓出一條通道,而逗留在部分場地上。

  我們預留了充分時間讓他們自動離開和收拾物品後,秘書處同事會要求他們逐個離開。最好他們全部能自動離開,這是最理想的。若有人不願意自動離開,秘書處同事會採取行動協助他們離開場地。

  若遇到有比較激烈的反抗,會對秘書處同事執行任務時造成很大困難,甚至會威脅我們人員的安全,我們就迫不得已唯有報警求助,邀請警方入來協助。但是過往我們在處理立法會行管會管理範圍內的情況,亦都知道,警方是不會主動入來協助,只有我們自己去執行職務的過程當中,遇到安全或公眾秩序的問題時,我們才邀請警方入來協助。

  由於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圓鼓底那個地方,已經被佔據相當長的時間,實際上在九月二十二日,即開始有罷課的學生前來附近結集時,已經不停有人使用圓鼓底。一直至整個佔領過程,他們在這裡紮營,所以該處的壎芠M潔,以及由於過往曾受一些比較暴力的衝擊,在該範圍所造成的損壞,我們要去檢查和修理。所以當逗留人士全部離開後,我們會將範圍關閉一段時間,以進行壎糽M清潔工作,以及檢查有甚麼損壞情況,需要修理。我們爭取在立法會復會前完成修復,使地方重新開放,即是在(明年)一月七日(舉行)立法會會議前,希望可以完成所有維修和清潔工作,就可以開放予公眾人士使用。

  我們呼籲現在在這些範圍逗留的人士在離開時,自行帶走他們所有的物品,因為他們離開時留下來的物品,我們很難負責代為保存,秘書處唯有代為清理,所以希望他們離開時能帶齊所有物品。這是剛才的決定。



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3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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