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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出入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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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家洛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答覆︰

問題︰

  據報,較早前有多名學生組織成員和表明支持佔領運動的市民前往內地時,被內地邊防人員拒絕入境,當中部分人甚至被註銷其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卡」)。亦有一名本港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在執勤飛抵上海後被拒絕入境。此外,一名香港記者上月前往菲律賓旅遊時被拒入境,並因而得悉有多名香港記者已被菲律賓政府列入限制入境黑名單內。關於香港居民被其他司法管轄區出入境當局拒絕入境的問題,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佔領運動開始至今,政府有沒有接獲市民因被內地當局拒絕入境或註銷回鄉卡而求助的個案;若有,有關個案的宗數和性質,以及政府有否採取跟進行動;若有跟進,最新的進展是甚麼;

(二)當局就上述記者被菲律賓當局拒絕入境的事件採取的跟進行動的詳情是甚麼;及

(三)過去三年,政府有否向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出入境當局提供香港居民的資料;若有,提供資料的原因、原則及理據是甚麼,該等資料涉及多少名香港居民,以及有多少名香港居民因而被有關的國家或地區拒絕入境?

答覆:

主席:

  特區政府一向關注港人在外的合法權益,並會在有需要時向他們提供可行的協助。按照國際慣常做法,各地出入境管制當局會依照當地的法例及當時的情況,就外地人士入境進行檢查及審批。我們必須尊重其他地區,按其法規進行出入境管理和所作出的決定,不會亦不應作出干預。

  同樣地,一直以來,香港和內地有各自的出入境政策和制度,兩地的出入境部門會按各自的法規執行它們的政策。內地尊重特區政府依法執行我們的出入境政策,而我們亦應尊重內地依法執行他們的出入境政策。在這方面,我們亦不會作出干預。

  現就陳議員的提問回覆如下:

(一)自佔領事件發生至今,保安局或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皆未有接獲市民因被內地當局拒絕入境或註銷回鄉卡的求助個案。

(二)有關菲律賓拒絕香港記者入境一事,經媒體報道後,菲律賓當局確認拒絕九名香港記者入境,並指出他們不能到菲律賓採訪二○一五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特區政府收到相關傳媒機構、香港記者協會、立法會議員等提出要求與菲方跟進。因此,特區政府立即透過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聯絡有關人士了解事件的具體情況,亦與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接觸及會見菲律賓駐港總領事,反映有關機構/人士對事件的意見及訴求。菲律賓駐港總領事在會面中承諾會全力跟進事件。及後,菲律賓駐港總領事館向我們確認菲律賓入境當局已撤銷對有關九名香港記者的入境限制。

(三)本港的執法機構與其他地方的執法機構會就打擊跨境犯罪活動一直保持緊密聯繫及合作。就有關罪行,例如有組織犯罪、黑社會、毒品、商業罪案、科技罪行、走私、行使偽假旅行證件、假結婚等,進行情報交換及專業交流,從而達至共同合作防止和打擊罪行的目的,至為重要。我們沒有備存在打擊跨境犯罪活動的合作當中涉及多少名香港居民的數字。此外,如香港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遇上困難或緊急事故如遭遇意外或遺失身份證明文件等,入境處會視乎個案實際情況及需要,一般在獲得求助人書面授權後,向有關當局證明其香港居民身份,以便為他們提供可行協助,如盡快補辦旅行證件讓他們返回香港。

  正如上文所述,各地出入境管制當局會依照當地的法例及當時的情況,就外地人士進行入境審查及決定是否批准入境。香港居民被其他司法管轄區拒絕入境,並沒有責任,亦不會向特區政府作出通報。此外,按照國際慣例,出入境管制當局一般都不會就個別個案的決定,詳細解釋具體理由或其他細節。因此我們沒有備存香港居民被其他司法管轄區拒絕入境的數字,以及他們被拒絕入境原因方面的資料。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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