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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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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繼昌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於二○○八年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研究,評估氣候變化對香港的影響,以及建議長遠的策略和措施。研究結果提出在二○二○年把香港的碳強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50%至60%。為達致這項目標,研究結果建議採納一套策略和行動綱領。政府其後於二○一○年九月展開公眾諮詢,並於今年四月公布《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綱領》)的公眾諮詢報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綱領》的推行時間表為何;過去五年,各政府部門每年的相關預算和實際開支為何;

(二)各政府部門就推行《綱領》的工作安排及流程為何(包括委派、分工、協調、匯報、監察和評估等工作);涉及的人手編制為何(包括新增的職位數目和內部調配人手的安排);有否為員工提供在職培訓;如有,涉及的開支為何;有否聘用有氣候變化學歷或專業背景的人士;如有,相關職位的入職要求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三)自推行《綱領》至今,各政府部門的工作成果為何;當局有否定期量度碳排放及碳強度的水平,以評估工作成效;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各政府部門的最新工作進展為何;

(四)鑑於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剛於今年十一月初發表《氣候變化綜合報告》,當局會否檢討《綱領》中各項減低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的目標,並按該報告作出調整;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中國與美國已於今年十一月初發表《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當局會否檢討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就減低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所訂立的共同政策目標、措施和合作模式;如會,詳情及具體工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至(三)政府自二○一○年提出《香港應對氣候變化策略及行動綱領》(《行動綱領》)至今,各有關政策局及部門持續推行不同措施,以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推廣環保陸路運輸、加強轉廢為能,以及優化未來發電燃料組合,以達致於二○二○年將碳強度由二○○五年水平減少50%至60%的目標。與此同時,各政策局及部門亦已推行多項措施及計劃,提升香港的適應能力,以應對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影響。政府於今年四月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提交《行動綱領》公眾諮詢報告,詳列各項有關措施的推行時間表、工作進展及成果。當中的主要措施現簡列於附件。

  政府各有關政策局及部門已將推行《行動綱領》各項應對氣候變化措施納入各自整體工作內,例如制定法例、更新標準、發展公共交通基建、提升防洪能力、改善山泥傾瀉事故的應變計劃、氣象監測、人員培訓,以及公眾教育等,所需資源及人事編制亦由有關政策局及部門各自承擔。

  進行各項減緩溫室氣體排放措施,例如提高能源效益、推廣環保陸路運輸和加強轉廢為能等;以及適應氣候變化措施,例如氣象監測、防洪、山泥傾瀉應變計劃等,涉及多個專業範疇的人手,各有關部門會根據工作需要聘用相關的專業人員和提供適當的在職培訓。

  政府於二○○七年成立由環境局主持的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職責包括監察有關政策局和部門制訂及推行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及適應氣候變化政策和措施的進展。最近檢視的結果顯示,香港二○一一年的碳強度已較二○○五年水平下降了18.5%。我們會繼續以氣候變化跨部門工作小組作為平台,監察推行《行動綱領》各項措施的進展。

(四)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於今年十一月發表《氣候變化2014綜合報告》(《綜合報告》),重新確認氣候正在暖化,而人類活動所產生的影響極有可能是二十世紀中期以來暖化的主要原因。《綜合報告》指出需要持續採取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行動並實施適應氣候變化措施,才能確保將氣候變化的影響保持在可管理的範圍內。我們在制定《行動綱領》中溫室氣體減排及適應氣候變化策略及措施時,已評估了氣候變化對香港的影響,並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建議長遠策略及可行措施。我們會繼續推行《行動綱領》內的措施,以實現二○二○年的碳強度下降目標及提升香港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與國際社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

(五)中央政府在二○○九年十一月公布訂立目標,在二○二○年把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即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使用的能源所產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40%至45%。為配合國家的減排目標,香港提出在二○二○年把香港的碳強度由二○○五年的水平降低50%至60%,相等於削減五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

  為加強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交流,粵港兩地於二○一一年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下成立由環境局局長及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共同主持的「粵港應對氣候變化聯絡協調小組」(聯絡協調小組)),協調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和活動,以及相關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聯合聲明)提出中國計劃於二○三○年左右達到「碳排放峰值」(即二氧化碳排放最高總量)。聯合聲明對粵港兩地持續推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工作起了積極作用,我們會繼續透過聯絡協調小組的工作推進兩地應對氣候變化的合作。



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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