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十三題:打擊非法拖網捕魚活動
*****************

  以下是今日(十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胡志偉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漁悜接祁苤G

問題:

  禁止拖網捕魚的法例已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實施,以保護珍貴的海洋資源和生態環境。然而,有漁民指出,由於當局未有定期巡邏及執法,仍不時有香港和內地漁船在香港水域進行非法拖網捕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自上述法例實施至今,當局就非法拖網捕魚向漁民作出警告及檢控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該等非法活動涉及的地點,以及被定罪人士被判處的最低和最高懲罰為何;

(二)當局就非法拖網捕魚的執法詳情為何(包括巡邏海面的頻密程度、人手調配、通報機制,以及在接報至到達現場平均所需的時間);有否檢討現行的監管力度、執法機制及罰則是否具足夠的阻嚇力;如有,檢討結果為何;如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計劃進行檢討;

(三)各個執法部門(包括漁農自然護理署、警務處和海事處)有否就打擊非法拖網捕魚的工作進行協調;如有,詳情為何;及

(四)自上述法例實施至今,當局就內地漁船在本港水域內進行非法拖網捕魚向有關漁民作出警告和檢控的個案宗數分別為何;本港和內地的執法機關有否就打擊內地漁船在本港水域內進行非法拖網捕魚,設立聯絡機制及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如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拖網捕魚是一種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H及嚴重損害海洋生態。禁止拖網捕魚活動可即時遏止海洋資源損耗的情況,使海洋生態逐漸恢復,長遠建立可持續發展的漁業。根據《漁業保護規例》(第171A章)所賦予的權力,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已藉《漁業保護(指明器具)公告》(第171B章),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有關條文已於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

  自相關條文生效以來,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非法捕魚活動。截至本年十月,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在本港水域內一共進行了13 200次巡邏(包括在晚間及清晨進行),嚴格執行有關法例。

  漁護署一直與相關的政府部門(包括警方和海事處)緊密聯繫,並因應情況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本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一旦發現有拖網捕魚活動,漁護署會即時跟進。在二○一四年(截至十月),漁護署聯同警方共進行37次聯合行動。

  漁護署會根據情報,在經常出現拖網捕魚的水域加強巡邏和執法。漁護署亦會與漁民團體保持溝通,務求掌握更多資料,更有效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現就問題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漁護署如發現有非法捕魚活動,會即時對違例人士進行檢控,不會作出警告。

  由實施禁止拖網捕魚至本年十月,漁護署就25宗涉及拖網捕魚的個案作出檢控,當中19宗被法庭裁定罪成,被判處罰款2,000元至85,000元,部分罪成人士被處監禁兩天至四星期。另有六宗個案正在處理。

  上述涉及拖網捕魚的個案主要在香港東南面、南面及西面靠近邊界的水域發現。

(二)漁護署一直在本港水域不定時進行巡邏,執行相關法例,並會針對過去曾發現拖網活動的水域,如香港南面及西面靠近邊界的水域,加強巡邏。現時該署共有五隊執法隊伍(包括負責執行漁業相關法例及《海岸公園條例》的隊伍),分布各區進行巡邏。漁護署與警方的水警總區及其各分區保持緊密聯繫、互相通報有關非法拖網捕魚的資料及情報,並適時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非法捕魚活動。

  漁護署或各水警分區的執法隊伍在收到非法捕魚的舉報後,會盡快抵達有關水域。視乎有關水域的所在地、當時的天氣情況及執法隊伍的情況,前往有關水域所需的時間不一,我們沒有相關的記錄。禁止拖網捕魚實施至今,漁護署與其他執法部門的聯合行動取得一定成效,並多次成功提出檢控,法庭判處的罰則(包括罰款及監禁)亦具一定的阻嚇力。我們認為現階段無須就有關罰則進行檢討。

(三)漁護署及警方會不時因應非法拖網捕魚的情況及情報調整策略,務求有效打擊非法捕魚活動,如最近警方使用一種新式「截船器」(vessel arrest system),成功攔截一些進行拖網捕魚的漁船,並作出檢控。

(四)漁護署如發現有內地漁船在本港水域進行拖網捕魚活動,會即時對違例人士進行檢控,不會作出警告。

  截至二○一四年十月,漁護署就五宗涉及在本港水域進行拖網捕魚的內地人士作出檢控,全部被法庭裁定罪成,判處罰款800元至5,000元,部分罪成人士被處監禁兩天至四星期。

  就內地漁船越境違例捕魚一事,漁護署一直與內地相關部門(包括廣東省漁政當局)保持聯繫及交換情報,共同打擊涉及違規作業的漁船。粵港雙方的執法部門(包括漁護署、香港警方及廣東省漁政當局)亦定期採取聯合執法行動,打擊跨境的非法捕魚活動。最近一次聯合執法行動在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進行,有關部門其後亦對是次聯合執法行動的部署和細節進行了檢討和交流。



2014年1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