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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香港在網上融資及網上保安系統方面與內地合作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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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莫乃光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由中央政策組提供研究和會議支援服務的策略發展委員會(策發會)於今年七月三十一日舉行會議,討論香港在國家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定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有策發會委員在會議上建議探討香港如何參與內地的網上融資業務,當局有否就此制訂具體計劃;如有,詳情為何,包括香港的定位,以及如何確保香港現行或將來的金融規管制度可保持在國際上的公信力;

(二)鑑於有策發會委員在會議上建議研究如何收窄香港與內地涉及金融服務的網上保安系統方面的差異,當局有否研究有關的差異,包括兩地在網上保安系統的要求和指標方面的分別為何;如有研究,詳情為何;有否考慮香港採用內地的網上保安系統標準,以收窄兩地差異;如有考慮,詳情為何;如否,當局有甚麼具體措施強化香港的網上保安制度,以及推動內地採用香港的網上保安系統標準,以提升兩地網上保安系統的保安水平和國際公信力;當局有否計劃在金融服務以外的範疇,加強與內地在網上保安系統方面的合作;如有計劃,詳情為何;及

(三)當局有否評估,香港在網上融資及網上保安系統方面與內地合作,會對香港的資訊自由帶來甚麼影響,以及當局會採取甚麼措施確保香港與內地的合作,不會令香港的資訊自由因內地實施網絡審查而受到影響;如有評估,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我們一直與內地相關部委保持緊密聯繫,推進更多與內地的金融合作項目,爭取讓香港的金融服務業參與內地金融市場的發展,同時服務內地實體經濟,達至互惠雙贏。內地的網上融資業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我們會仔細研究並與內地探討合作的機遇。

  穩健可靠的支付平台有助本港金融服務的發展。為此,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正草擬法例,為儲值支付產品及零售支付系統訂立法律框架。建議的監管制度旨在確保香港的儲值支付產品及零售支付系統安全穩健,並確保存於儲值支付產品內的儲值金額得到足夠保障。這有助促進香港金融體系及支付系統的整體穩定及有效運作,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二)及(三)一般來說,網上保安系統的要求和指標是根據各網上服務地區的行業規範和需要而釐定。特區政府一向致力推動本地企業及網絡服務供應商在發展其網絡系統和電子服務時,採用國際認可的資訊保安標準和相關行業的良好作業模式,以確保其網絡、資訊系統和數據資產的安全。特區政府亦鼓勵企業透過獲取第三方的保安能力驗證,持續提升有關系統的安全和公信力。

  在資訊及網絡安全方面,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會就不同技術範疇與國際、內地及地區的網絡保安專家保持聯繫,例如在發展雲端運算的資訊保安和風險管理的標準、指引及服務驗證方面,資科辦與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保持緊密合作,發展及推動兩地業界採用相關標準及良好作業模式,以提升地區雲端運算服務的安全和公信力。

  至於有關涉及金融服務的網上保安事宜,監管機構十分重視並持續監察金融機構的電腦系統及網絡安全,以及因應市場發展就金融機構的科技風險管理及網上金融服務的保安措施發出監管指引或操守準則,要求金融機構採取足夠措施,保障系統及數據的安全,以減少網上金融詐騙行為和被黑客入侵的風險,並在遇到事故時,能有效應變。

  在上述過程當中,監管機構並會不時與警方、資科辦、業界及境外監管機構(包括內地及其他地區的監管機構)就有關風險交流信息及監管經驗。就所得的資料,監管機構的重點是會因應香港金融服務業及其客戶的情況、資訊科技風險管理的最新發展、以及科技罪案的趨勢,制定或更新相關的監管指引,以切合香港本地的情況及需要。另外,就有關具體措施強化香港的電子銀行保安情況,金管局不時進行檢討。近期金管局正與香港銀行公會緊密討論,並開展了修訂有關電子銀行監管指引的工作。

  整體來說,政府及監管機構會繼續完善及提升現時的規管制度及措施,並會密切留意資訊科技及保安等方面的國際趨勢及發展,確保本港的金融基建及系統的安全及持續發展,以保障客戶的利益,維持金融穩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貿易中心的地位。



2014年11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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