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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有待審批/審核的工務工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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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王國興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月,本會的財務委員會及轄下工務小組委員會的部分委員就一些具爭議性的撥款申請進行「拉布」,令大量議程項目積壓有待審批。據悉,有不少工務工程因尚未獲批撥款而延遲展開。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個立法年度,每年有多少項工務工程項目因上述兩個委員會延誤審批有關的撥款申請而(i)延遲展開、(ii)未能如期進行招標,以及(iii)因招標期限屆滿而需要重新招標,並以表列出該等項目的名稱及因而引致的額外開支;

(二)有否制訂應變措施,以減低第(一)項所述的工務工程項目延誤展開對公眾造成的影響;及

(三)有否制訂應變方案,例如在制訂工程項目的開支預算時,把當中的「應急費用」及「價格調整準備」設定於較高的水平,以減少因超支而須向財務委員會申請追加撥款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王國興議員所提出的問題,現回覆如下:

(一)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共有39項新的工務工程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財委會)批准撥款,工程預算費總額達900億元。而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只有13項新的工務工程獲財委會批准撥款,工程預算費總額為36億元;與上一年度比較,獲批的工程項目大幅減少,對民生和社會長遠發展,以至建造業界均帶來負面影響。

  在二零一二至一三年度,沒有任何工務工程因財委會或其轄下工務小組委員會(工務小組)未及審批或審核而受到延誤。至於在二零一三至一四年度,共有:

(a)6項工務工程因財委會未及審批其撥款申請,令工程計劃需要延遲,工程估計造價因而上升了13億元,其中10億元和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1期有關。綜合廢物管理設施第1期的施工日期需要延遲約一年,而其餘5項工程則平均需要延遲約半年;及

(b)21項工務工程因工務小組未及審核其撥款申請,令工程計劃需要延遲,工程估計造價因而上升了10億元,項目的施工日期亦平均需要延遲約半年,當中有一項工程因招標期限屆滿而需要重新招標。

  上述27項工務工程的詳細資料載於附件。

(二)及(三)受延誤的工程規模不一,受影響的程度各有不同。受影響的工程之中,有11項已經招標,如政府未能於標書有效期屆滿前批出合約,可能需重新招標,工程將受到嚴重延誤,費用亦有可能進一步上升。

  根據發展局提供的資料,由於目前難以估計項目何時能獲得撥款,暫時未能定出具體應變措施以減輕工務工程延誤對公眾造成的影響。有關政策局及工務部門待財委會批准撥款及合約批出後,會因應個別項目不同的需要及情況,探討可行的措施,包括改變設計或施工方案、將工程分拆及壓縮工序等,以減輕工程延誤對公眾造成的影響。但措施無可避免地會涉及額外成本。

  我們在制訂工程項目預算時,已按工程進度等最新情況調整現金流,務求對造價作出最準確的估算,現金流的調整則會影響「價格調整準備」。然而,若延誤情況持續,政府可能需再調整工程項目預算。

  受延誤的工務工程項目,皆與民生和社會長遠發展息息相關。雖然政府會盡力減輕工程延誤對公眾造成的影響,但延誤審批撥款,對這些項目的時間表及造價有極大的影響。若工程受到進一步延誤,影響將會更大,情況堪憂。因此,我們懇請財委會及工務小組盡快審批和審核工務工程,讓政府能盡快落實該些項目。



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3時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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