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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香港郵政處理郵件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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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一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葛珮帆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某報業集團在本年八月二十九日投寄多封信件,但香港郵政於兩個月後把其中九封信件放入一個公文袋並退回寄件人。該等被退回的信件全部已繳足郵費,當中只有一封的收件人地址不完整,另有兩封則懷疑曾被拆開再密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香港郵政的人員在甚麼情況下會拆開或准許其他人拆開郵件;香港郵政現時有否監管機制,確保不會因郵件被拆開而令當中的個人私隱外洩;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二)香港郵政在甚麼情況下會拒絕派遞收件人地址完整並繳足郵費的郵件;寄件人有何途徑就香港郵政拒絕派遞該等郵件作出投訴,以及當局如何跟進投訴;

(三)香港郵政在甚麼情況下會把收件人地址不完整的郵件,連同由同一寄件人寄出但收件人地址完整的郵件一併放入公文袋並退回寄件人;

(四)香港郵政將未能派遞的郵件退回寄件人的程序一般需要多少個工作天;及

(五)香港郵政會否向寄件人解釋退回郵件的原因;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郵政一向致力為公眾提供穩妥可靠的郵政服務及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就問題提及的個案,署方現正嚴肅跟進調查。就議員提問的五個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香港郵政只在下列情況下開啟郵件:

(甲)無法派遞而沒有回郵地址的郵件會交由部門內的「死信組」處理。當中所有信函會予以銷毀,不會開啟;而小郵包及包裹會在主管人員監督下開啟。如內載可轉售物件,會交政府物流服務署安排拍賣,其他物件會予以銷毀;及

(乙)所有空郵郵件必須經過X光航空安全檢查。如郵件未能通過保安檢查,香港郵政人員或會開啟郵件作進一步檢查。被開啟的郵件,署方會以專用膠紙封口,並在郵件上作出標示及由開啟人員簽署。

  香港郵政就開啟郵件有嚴格的機制及程序,以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在有關程序下,開啟郵件只可在一個有進出限制及受閉路電視監察的指定範圍內,由專責人員在主管人員監督下進行。

(二)香港郵政一向按址派遞註明完整收件地址並繳足郵費的郵件。

  香港郵政設有投訴渠道,顧客可經郵政局櫃位、顧客熱線電話或以書面形式提出投訴。署方有既定的機制處理公眾投訴,並會認真跟進調查所有接獲的投訴。

(三)按一貫處理郵件的程序,香港郵政不會把收件地址不完整的郵件,連同由同一寄件人寄出但收件地址完整的郵件一併放入公文袋並退回寄件人。

(四)如果未能派遞的郵件上註有清晰及完整的寄件人地址,香港郵政一般會在收到退回郵件後一星期內把郵件派回寄件人。在郵件量高峰期間,退回程序或需時較長。

(五)香港郵政會在無法派遞的郵件蓋上「退回」的印章或貼上「退回」標籤,並註明原因(例如「查無此人」、「拒收」、「地址不全」或「無此地址」等)。



2014年1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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