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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記者會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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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今日(十一月十九日)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第一點是有關暴徒衝擊立法會大樓。今日凌晨有示威人士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破壞大樓的不同地方,嚴重破壞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警方對這些暴徒的行為,予以最強烈譴責。

  於今日凌晨一時左右,一批戴上頭盔、眼罩、口罩或面具的激進示威人士和滋事分子用鐵馬、磚塊、石屎渠蓋和垃圾桶等多次猛烈撞擊立法會大樓的玻璃門,破壞立法會的磚牆,令大樓多處嚴重損毀,包括玻璃碎裂、磚牆被撬毀。

  警方於凌晨一時○五分接獲立法會職員的要求到場提供協助。警員接報後盡快到場,並在立法會大樓門外設立封鎖線,防止激進示威人士和滋事分子進一步破壞立法會大樓設施,保障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但十分遺憾,在增援期間,有示威人士阻撓警員到場並發生激烈衝突。這些激進和滋事分子繼續煽動其他在場人士衝擊警方防線,用揚聲器在近距離對警務人員說粗言穢語,挑釁人員,亦不斷以閃燈強光照射警員面部,更用雨傘、膠樽及頭盔擲向或攻擊警員,與在場的警務人員發生激烈推撞,有警員因此被推倒地上受傷。

  警方發出多次警告,包括現場廣播及展示警告橫額,但這些激進示威人士和滋事分子不理會警告,仍然以暴力繼續衝擊警方。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警方於是採取果斷行動,施放胡椒噴劑及使用警棍,以最低武力制止該等暴力行為。警方並應立法會秘書處的要求,進入立法會大樓檢視以確保沒有激進滋事分子逗留在大樓內。

  在事件中,警方暫拘捕六名男子,年齡介乎十八至二十四歲,分別涉嫌「刑事毀壞」及「襲警」。此外,事件中亦有三名警務人員受傷,需要送院接受治療。

  我留意到昨晚有人在網上鼓吹市民封鎖立法會的出入口,企圖令立法會議員今日無法正常出席會議。我要指出,在網絡平台上流傳不少謠言及錯誤訊息,市民必須小心判斷,不要受唆擺和被利用。我要提醒大家,任何人如阻撓立法會議員出席立法會會議,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另外,在網絡平台上號召其他人作非法行為是違法的。香港是法治社會,所有市民必須遵守香港法律。無論是現實世界或網上社交平台,任何人作出非法行為,都要負上刑事責任,受到法律制裁。警方會搜集證據,作出跟進調查,不排除作進一步拘捕行動。

  警方強調,我們絕不容忍或姑息任何暴力行為。警方已對事件作出全面調查,並會對有關人士追究刑事責任,將涉案人士繩之於法。

  第二點是有關旺角被堵塞道路的禁制令。高等法院較早前的判決授權執達主任協助原告人清理及移除障礙物,以及在有需要時尋求警方協助。法院亦授權警方在有需要時拘捕阻撓執達主任執行職務的人士。警方今日與有關禁制令的原告人和執達主任就執行有關禁制令舉行會議。當有關人士作好準備後,警方將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

  警方強調,執達主任是得到法庭的授權執行法庭命令,任何人的行為若構成阻撓成份,會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我提醒市民,不要被激進及滋事分子煽動或利用,阻撓或使用暴力衝擊執達主任。如任何人阻撓或使用暴力衝擊執行職務的執達主任,警方定會果斷執法。在有需要情況下,警方會行使其他法律賦予的權力,以維持公共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警方並會取回被非法霸佔道路人士挪用的政府公物,如鐵馬、水馬等。

  警方再次呼籲非法霸佔道路人士遵守法庭命令,盡快移除障礙物,帶走私人物品,和平有秩序地離開,讓堵塞的道路可以重開,社會秩序得以恢復。

  我要提醒大家,在旺角這個高風險地區,因為中間夾雜不同陣營的激進和滋事分子到處挑釁,亦有很多持強烈不同意見的人士聚集,支持者和反對者不時有口角,情緒表現十分激動,雙方發生衝突的機會不斷增加,大型衝突隨時一觸即發。於今日凌晨約二時十五分,警方拘捕一名五十二歲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我呼籲市民尤其是學生,應盡量避免前往這些地區,家長更不要帶同兒童前去,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我留意到部分激進和滋事分子在網上或現場煽動其他人作出違法暴力行為,甚至提供物資,當暴力衝擊開始後,他們便立即離開現場,以逃避刑事責任,將責任推給其他人。我再次提醒市民,任何參與的人士都有可能需要負上刑責,所以切勿被其他人煽動和利用而作出違法暴力行為。

  我現在總結今日的兩個主要信息。首先,警方強烈譴責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暴徒行為。警方絕不容忍暴力破壞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為,這也是香港社會不會認同的。第二點,就涉及旺角被堵塞道路的禁制令,當有關人士作好準備後,警方會全力協助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如任何人阻撓或使用暴力衝擊執達主任執行職務,警方定會果斷執法。市民亦不要被激進及滋事分子煽動及利用作出暴力行為。警方亦呼籲非法霸佔道路人士遵守法庭命令,盡快移除障礙物及帶走私人物品,停止非法佔據道路,令市民大眾的生活回復正常。



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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