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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記者會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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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今日(十一月十四日)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非法霸佔道路已經踏入第四十八日,市民大眾的生活已經受到嚴重的影響,無論日常生活,上班上學及生計都已深受干擾。非法霸佔道路人士漠視法紀、持續非法集結及堵路的行為,已嚴重衝擊作為香港社會核心價值的法治精神。
 
  高等法院於十一月十日就三宗有關旺角部分街道和金鐘添美道中信大廈出入口禁制令的申請作出了判決,批准延長禁制令,並授權執達主任協助原告人清理及移除障礙物,以及在有需要時尋求警方協助。法院亦授權警方在有需要時拘捕阻隢執達主任執行職務的人士。當有關人士完成相關的程序後,警方會因應執達主任的要求提供所需協助。
 
  我留意到有人在網上鼓吹及煽動非法佔路人士阻撓執達主任執行禁制令,例如透過在現場作出不同要求或一些行為,以拖延禁制令的執行。我要指出,執達主任是得到法庭的授權執行法庭命令,任何人的行為若果構成阻撓成份,會干犯「刑事藐視法庭」罪。假若有任何人使用暴力衝擊執行職務的執達主任,警方一定會果斷執法。
 
  另外,亦有人在網上號召及煽動其他人在執達主任清除障礙物行動後,重新返回原有佔領的地方,或者轉移陣地,佔領其他道路,繼續非法堵路。我想指出,這些違法行為,是罔顧法治,市民大眾是絕對不會接受的。警方重申,若果有人堵塞已開通的道路或其他道路,警方是有責任採取果斷行動,維持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我必須指出,禁制令是由法庭發出的嚴肅命令,任何人都必須絕對尊重和遵從。我呼籲非法霸佔道路人士尊重法治,遵守法庭命令,盡快移除障礙物,帶走私人物品,並和平及有秩序地離開,讓堵塞的道路可以重開,社會的秩序得以恢復。

 
  第二點是有關旺角佔領區的情況。警方一直強調,旺角被非法霸佔的地點是一個高風險地區,不同陣營的激進和滋事份子經常到處挑釁,煽動其他在場人士衝擊警方防線,企圖製造混亂。
 
  於十一月十日,警方在旺角佔領區內的一幢大廈天台及梯間檢獲十二塊金屬板及塑膠盾牌。前日,警方留意到在佔領區內有建築廢料放在一個帳篷內,其後有人聲稱是用作固定帳篷,警方已即時勸喻有關人士移走該等物料,但遭到拒絕。
 
  昨日上午十時,警方到同一地點調查,但未能找到物主。基於公眾安全考慮,我們的同事檢走十三袋內有石頭、磚塊的建築廢料,以及三袋石灰粉,並張貼告示呼籲物主與警方聯絡,領回有關物料。
 
  我要強調,若有人作出違法行為阻撓警方執行職務,或以暴力衝擊警方防線,甚至乎以硬物或其他雜物襲擊警務人員或其他人,警方必定會果斷執法。如果有暴力場面出現,警方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我們會使用最低武力,維護法紀、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秩序。
 
  我呼籲非法佔領人士,不要作出挑釁行為,不要阻撓或衝擊警方。我亦希望示威人士,尤其是學生,應該與激進和滋事分子保持距離,不要參與其中,或被煽動做出一些激進行為;在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時,更不要衝擊警方,不要作出反抗,應該保持冷靜,及與警員保持安全的的距離。警方絕對不想有示威人士,尤其是學生,因身處激進及滋事分子的衝擊行為當中而受到任何傷害。
 
  我現在總結今日的主要信息。第一,高等法院已延長有關金鐘中信大廈的出入口及旺角一帶佔領區的禁制令。警方尊重法庭的判決及會遵守法庭的指示。當有關人士完成相關的程序,警方會因應執達主任的要求提供協助。我再次呼籲示威人士尊重法庭的命令,盡快移除有關地點的障礙物,停止佔據道路。
 
  第二,旺角仍然是一個高風險的地區,市民應該遠離被佔領地點。我呼籲非法佔領人士,不要作出挑釁行為,不要阻撓或衝擊警方。我們不想見到有任何衝突發生,引致有人受傷,尤其是學生。我重申,假若有滋事份子作出激烈或衝擊的行為,警方必定嚴正執法。
 
  香港警隊是一支專業的執法隊伍,我們一定有能力及決心,維持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警隊會繼續上下一心,堅守崗位,竭盡所能,為廣大市民服務。



2014年11月14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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