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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一題:打擊水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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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克勤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近年經常有報道指出,水貨活動對北區居民造成滋擾。近日,有北區居民向本人反映,有水貨客以公共交通工具(例如的士、公共小巴及過境巴士)作運貨之用,對其他乘客帶來不便。就打擊水貨活動的行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章,附屬法例D)(《規例》)第41(1)條規定,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不可運載個人手提行李以外的貨物,過去三年,當局有否根據該條文採取執法行動;如有,每類車輛的檢控數字為何;

(二)鑑於《規例》沒有訂明公共小巴乘客可攜帶的行李體積上限,當局會否研究為此修訂《規例》,防止水貨客以公共小巴運貨;

(三)有否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打擊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進行的水貨活動;

(四)鑑於現時很多人經落馬洲管制站及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從事水貨活動,當局有否聯同內地執法部門加強打擊經該等地點進行的水貨活動(例如要求內地當局加強利用早前推出的「亮燈系統」,檢查頻密出入境的旅客);

(五)去年入境事務處連同警務處進行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即「風沙行動」)的詳情,包括:(i)行動次數、(ii)因涉嫌從事水貨活動而被捕的人士數目(按他們屬外籍人士、本港居民及內地人士列出分項數字)、(iii)相關的檢控數字,以及(iv)被定罪人士的最高/最低判罰;及

(六)鑑於水貨活動帶來阻街及滋擾等問題,當局有否在水貨活動黑點加強巡查及執行相關的法例(包括《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第570章)及《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

答覆:

主席︰

  陳議員的提問涉及保安局、食物及壎竻蔗M運輸及房屋局的政策範疇,以下是當局的綜合回覆:

(一)運輸署如收到懷疑公共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違規載貨的投訴個案,會轉交警方跟進。過去三年,警方曾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374D章) (《規例》)檢控一名使用的士載貨的司機,並未曾就公共巴士及公共小巴提出檢控。

(二)《規例》已訂明公共小巴不得運載個人手提行李以外的貨物,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規例》同時訂明公共小巴乘客不得未經司機允許而攜帶任何物件登上公共小巴。如有需要,公共小巴司機及營辦商可聯絡警方尋求協助。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處罰款3,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基於《規例》已對公共小巴乘客所攜帶的物件作出規管,而司機亦有權拒絕攜帶會影響他人的物件的乘客登車或命令他離開車輛,政府認為無須修訂法例。

(三)至(六)特區政府十分關注水貨活動對市民生活帶來的滋擾,各執法部門一直採取多項措施予以打擊。

  入境事務處及警方在二○一三年於北區(包括上水及落馬洲)進行了共55次聯合行動,行動中共拘捕594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內地訪客及四名香港居民。上述被捕的內地訪客當中,68人被控在港違反逗留條件,其中67人被判監四個星期至兩個月,及一人判予無罪釋放,其餘526名人士已被遣送回內地;而被捕的四名香港居民於調查後因證據不足而獲撤銷控罪。

  香港海關定期與深圳海關在水貨活動頻繁的邊境管制站進行聯合行動。二○一四年(截至十月),雙方共進行37次聯合行動,涉及176宗案件,檢獲總值314萬元物品。

  此外,有關部門亦加強對阻街及街道清潔等問題的執法工作,以確保人流暢順。二○一四年(截至十月),警方引用《簡易程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A條,以傳票方式檢控62名在公眾地方分發貨物造成阻街的人士。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除在水貨活動猖獗的地點加強街道清潔和廢物清理服務外,一直對亂拋垃圾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食環署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罪行)條例》(第570章)向亂拋垃圾或隨地吐痰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在妨礙街道清掃工作的物品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飭令物主於指定時間內將物品移走,否則會被署方人員移走而不另行通知。二○一四年(截至十月),食環署在北區水貨活動黑點向亂拋垃圾或隨地吐痰的人士共發出29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就妨礙街道清掃工作的物品共張貼245張「移走障礙物通知書」及檢走524件物品。

  港鐵方面,在鐵路範圍內,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下稱「港鐵公司」)全力配合政府的執法工作,並已採取一系列措施限制水貨活動,當中包括限制乘客攜帶的行李尺寸及重量,以及於東鐵線部分車站設置指示牌,提示乘客行李尺寸及重量的規定,以及攜帶大型物件的乘客不可以使用扶手電梯。根據觀察,自上述措施實施以來,車站人流大致暢順。港鐵公司會與政府執法部門就人手調配、行動部署等方面繼續交流意見及經驗,加強彼此的溝通及合作,提升執法行動的成效。



2014年11月1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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