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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將辯論「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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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立法會將於星期三(十一月十二日)上午十一時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舉行會議。在會議上,議員將辯論一項有關「全民制憲,重新立約,實現真正『港人治港』」的議案。

  該項議案將由黃毓民提出,內容為:「本會要求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總辭,由公務員維持特區政府的日常運作,並隨即組織修憲港是會議,修改《基本法》;新憲法將以《世界人權宣言》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為基礎,準確釐定香港自治權的範圍,以及國防與外交事務的定義;制定公投法,讓港人有創制及複決法律的權利;亦制定政黨法,規範政黨運作,以及政治獻金法,要求政黨公開所收取的政治捐獻;容許行政長官候選人有政黨背景,立法會議員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案無須獲得行政長官的書面同意;新憲法獲港人公投通過後,舉行公民連署提名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雙普選,體現『直接民主』,實現真正『港人治港』。」

  李卓人將就黃毓民的議案提出修正案。

  涂謹申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就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大韓民國)令》和《2014年稅務(關於收入稅項的雙重課稅寬免和防止逃稅)(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修訂)令》的修訂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的會議。

  郭榮鏗亦將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34(4)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就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2014年海外律師(認許資格)(修訂)規則〉(生效日期)公告》的修訂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的會議。

  何秀蘭則將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7B(4)條動議一項擬議決議案,議決就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會會議省覽的《指明牌照分配排放限額第四份技術備忘錄》的修訂期限延展至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的會議。

  法案方面,議員將恢復二讀辯論《2014年競爭(修訂)條例草案》。法案若獲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並進行三讀。

  此外,議員會在會議上就不同政策範疇向政府提出22項質詢,其中6項要求當局作口頭答覆。

  公眾人士可透過立法會網頁(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會議的議程。謹請注意,有關的議程可能會作出修訂,請參閱立法會網頁內關於是次會議議程的最新情況。

  歡迎市民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公眾席旁聽會議;如欲預留座位旁聽會議,可在辦公時間內致電3919 3399。市民亦可透過立法會網頁的「網上廣播」系統,即場收看或收聽會議。



2014年11月10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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