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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記者會開場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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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敏強今日(十一月七日)記者會的開場發言:

  首先我想談談前日凌晨在旺角發生的多宗衝突事件。我留意到今日有一些不正確的報道,可能會令公眾有所誤解。我想藉這次機會,向大家提供正確的資料,以正視聽。

  前日晚上約十一時,在旺角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交界的路障前,站滿戴安全帽和口罩的示威人士,他們與另外一批持不同意見的人士發生爭執,警方分隔現場兩批人士,避免雙方發生進一步衝突,確保現場人士的安全。但有激進示威人士用手機的閃光燈作為電筒一直照射警務人員,妨礙和影響警員執行職務。警員向該名男子發出多次警告,但他沒有理會,並以粗言穢語辱罵和挑釁警務人員。

  當警員嘗試拘捕該名男子時,現場一名三十三歲男子煽動其他在場示威者製造混亂,企圖衝擊警方及阻止警方拘捕有關人士。前線同事多次警告無效後,拘捕該名三十三歲男子,期間他作出反抗,混亂中他跌倒地上,引致口部受傷,警方安排他送院接受治療。該名被捕人涉嫌干犯「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拒捕」、「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名。而該名以手機照射及妨礙警員工作的男子則趁亂逃去。

  在過程中亦有戴面具、口罩和自製手臂護墊的人士在場與警方對峙,辱罵及挑釁在場警員,直至警方增援後,他們才後退。同時,警方亦拘捕一名五十歲男子,涉嫌「刑事毀壞」罪。兩宗案件均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昨日凌晨二時許,超過一百名激進示威者和滋事份子,部分人戴上頭盔,有組織、有計劃地再次衝擊警方防線。他們除不斷辱罵及挑釁警察外,更有人向警方投擲全安帽和雜物等,情況十分混亂。警方已發出多次口頭警告,並舉起黃色警告橫額及手持警棍戒備,但激進的示威人士和滋事分子毫不理會,繼續多次以雨傘激烈衝擊警方防線。多次警告無效後,警方於是施放胡椒噴霧控制場面,防止混亂的情況進一步惡化。期間警方拘捕一名二十四歲男子,涉嫌「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拒捕」罪。

  在旺角多次衝突事件中,警方共拘捕三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四至五十歲。警方亦接獲兩宗示威者投訴警察的個案,包括剛才所說的三十三歲被捕男子,而一名三十二歲男子則投訴被毆打。投訴警察課會作出公平公正的調查,希望投訴人能提供足夠資料,以便跟進調查。

  而另一名聲稱被警員毆打頭部及被踢十多次的示威者,在場警員曾向他了解情況,該名示威者報稱被穿著便服的不知明人士用不明硬物擊傷,而並非如他在鏡頭前所說被警員毆打。該男子被送到醫院後,向警員表示不會提供資料,亦沒有作出投訴,未有驗傷便自行離開。該案件暫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案,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第二點想談談的是旺角仍處於高危狀況。前晚發生的衝突情況,再次證明旺角被非法霸佔的地區仍是一個高危地區,中間夾雜激進團體和滋事分子,亦有很多持強烈不同意見的人士聚集,雙方不時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發生嚴重衝突的機會正不斷增加。而激進及滋事份子更蓄意混入人群,煽動在場人士挑釁警方,衝擊警方防線,刻意製造混亂。

  我希望示威者,尤其是學生,遠離激進和滋事分子,不要參與其中或被煽動做出一些暴力行為,切勿衝擊警方。當警務人員執法時,亦應該與警員保持安全距離,保持冷靜,不要作出反抗。警方最不想見到的是有示威人士,特別是學生,因身處激進及滋事分子的衝擊中而受傷。

  第三點是有關禁制令的情況。我想提醒大家,有關旺角非法霸佔道路及在金鐘中信大廈非法堵塞出入口的臨時禁制令仍然繼續有效。我希望非法霸佔道路的人士能尊重法治,遵守法庭命令,盡快離開。

  警方重申,如任何人阻撓法庭授權人士執行禁制令,警方有責任採取行動,維護公眾安寧、保障公共安全及維持公共秩序。如果有激進分子使用暴力衝擊法庭授權人士執行禁制令,警方一定會果斷執法。

  最後,我想總結今日的重點。第一,旺角前晚發生的衝突場面,是一些激進示威者及滋事分子蓄意造成的,他們有組織地挑釁警員。現場警員已盡力維持秩序,在不斷被衝擊下才使用最低武力控制場面,防止混亂情況進一步惡化。

  第二,大家有目共睹,旺角仍然是高風險地區,大型衝突隨時一觸即發,市民應該遠離佔領區。而持不同意見人士,亦應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見和訴求。學生尤其要遠離激進分子,不要被他們唆擺,作出違法甚至暴力行為,以免招致不必要的傷害。

  第三,非法霸佔道路及堵路者應該尊重法治,不要阻撓法院授權的禁制令執行者。警隊會繼續不偏不倚,維護法紀,為香港市民盡心盡力服務。



2014年11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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