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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一題:防控伊波拉病毒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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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謝偉俊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灠炙瓣慦熊祁苤G
 
問題:

  據報,上月二十三日,紐約市確診首宗感染伊波拉病症的個案。由於患者在該病毒潛伏期內曾光顧餐廳和保齡球場,並曾乘搭地鐵,有關當局需大規模追蹤可能已被感染的人士。隨茈鴘i拉疫潮爆發風險不斷上升,有傳媒指出,一場由伊波拉疫潮逼近、佔領中環運動影響陸續浮現、樓價高踞不下,以及環球經濟陰霾密布等情況,交織成的「完美風暴」正在醞釀中,可能對香港的經濟及民生造成沉重衝擊。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紐約市入境檢測措施未能有效阻止伊波拉疫症蔓延至美國,政府有否評估本港入境檢測措施能否防止疫症傳入;如有評估,詳情為何;政府會否考慮採取更嚴緊的防禦措施;

(二)在發現有伊波拉疫症患者曾在本港乘搭港鐵、巴士、電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及/或曾在人流量高的地區流連的情況下,當局有甚麼應變措施,可在不引起公眾恐慌的前提下,追蹤甚或隔離眾多可能已被感染人士;及

(三)有何應變政策,抵禦上述完美風暴對香港的經濟及民生造成的沉重衝擊?

答覆:

主席:

  伊波拉病毒病是由感染伊波拉病毒所致。伊波拉是一種嚴重的急性病毒性疾病,病徵包括突發性發燒、極度虛弱、肌肉疼痛、頭痛和咽喉痛。隨後會出現嘔吐、腹瀉、皮疹、腎臟和肝臟功能受損,在某些情況下更會出現內出血和外出血。

  伊波拉病毒是通過密切接觸到感染動物的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體液而傳染至人類。隨後通過人際間傳播而在社區蔓延,傳播途徑包括直接接觸(通過破損皮膚或黏膜)感染者的血液、分泌物、器官或其他體液,以及在受污染的環境間接接觸到這類液體。

  我們一直密切留意最近在西非爆發的伊波拉疫情。世界壎芠梒插]世嚏^在二○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公布,在幾內亞、利比里亞、塞拉利昂、尼日利亞、塞內加爾、馬里、西班牙和美國共錄得13 567宗個案,當中4 951人死亡,最新整體的死亡率約為36.5%。另外,世壎蝟孎i在剛果民主共和國赤道省有66宗伊波拉個案,當中49人死亡,但這些個案與西非爆發的疫情無關。截至本年十一月三日,受伊波拉影響國家包括:幾內亞、利比里亞、塞拉利昂及剛果民主共和國赤道省。

  根據《國際壎舠屭牷]2005)》,世壑w在二○一四年八月及九月召開有關伊波拉的突發事件委員會兩次會議。世孺韝G○一四年八月八日宣布將在西非爆發的伊波拉疫情列為國際關注突發公共壎籵ぁ鞳A並建議一系列針對性措施。而香港已設立了行之有效及全面的傳染病防疫和應對機制。

  為更有效率地就伊波拉可能引致的風險作出應變,加強當本港出現伊波拉確診個案時的處理能力,政府已於本年八月二十日公布「伊波拉病毒病準備及應變計劃」(應變計劃),詳細闡述政府為應付該病而制定的準備工作和應變計劃。

  基於上述背景,我現就問題的三部分作回覆:

(一)有關防止伊波拉傳入的措施,我希望重申由於國際間旅遊頻繁,伊波拉個案傳入本港的風險存在。世屨媊釭漕鉹中@項重要措施,是受伊波拉影響國家應實施嚴密的出境健康檢查,確保有關人士沒有任何伊波拉的病徵,才讓其離境。另一方面,在本地的層面,我們的策略主要是加強在各口岸和本地的監察,務求能盡快偵測疑似伊波拉個案並作適當處理。因此,政府當局已從多方面採取一系列預防措施。

  在加強監察方面,自二○○八年七月起,香港已經將病毒性出血熱(包括伊波拉)納入為《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之下的法定須呈報疾病,而該病毒亦納入為表列傳染性病原體。任何疑似或確診病例以及化驗室內的洩漏事故,都必須通報壎芵p壎籵嬝@中心。

  壎籵嬝@中心已多次向全港醫生及私家醫院發信,向他們提供資訊,包括疫情發展、受影響國家、呈報個案的準則及應採取的感染控制措施。另外,提醒他們若發現有任何懷疑個案,必須盡快呈報壎籵嬝@中心。因應世應抪s建議及海外個案的流行病學經驗,壎籵嬝@中心已於十月二十日更新伊波拉個案的呈報準則,將懷疑個案病人的發燒度數由攝氏38度調低至37.5度,加強監察可能在感染伊波拉病毒初期出現輕微發燒的病人。

  壎籵嬝@中心一旦接獲呈報懷疑個案,會即時展開流行病學調查及跟進工作。病人會被轉介往位於瑪嘉烈醫院內的醫院管理局(醫管局)傳染病中心接受隔離、診斷和治療;同時會為病人採集樣本進行化驗。

  壎芵p已召開兩次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會議,評估西非爆發伊波拉對香港的風險,以及本地相應措施。壎芵p亦已主持跨部門會議,以便其他政府部門做好應急工作。壎籵嬝@中心亦為私家醫院、相關政府部門、酒店及旅館業界、地區組織、公私營樓宇物業管理及運輸業界安排簡介會,講解伊波拉的最新情況、感染控制和應變措施。

  壎芵p透過發布新聞稿,建議旅客如從受影響國家返港並出現相關感染徵狀,應致電999並向職員說明他們的狀況以安排他們到急症室求診。有關伊波拉的資訊發布會做到及時和透明。當有懷疑個案,壎籵嬝@中心會盡快向市民公布有關資訊。

  在港口措施方面,所有口岸一直備有紅外線熱像儀為入境旅客進行體溫監測,任何出現發燒的旅客將被安排作進一步評估。壎芵p亦已加強對不適旅客的監測,所有於香港國際機場(機場)和其他口岸被發現的懷疑個案將被轉介往醫管局傳染病中心進行檢驗。為加強向旅客提供有關伊波拉病毒病的健康信息,壎芵p已於機場及其他口岸透過單張和廣播,及以旅遊健康服務網頁向旅客提供有關資訊。壎芵p亦透過航空公司委員會要求各航空公司在所有來港航班中廣播有關健康信息,讓旅客對該疾病提高警覺。此外亦透過會議、簡介會和通訊向航空公司、旅遊業界及口岸相關持份者定期更新資料。

  自本年八月二日開始,口岸的入境事務處人員會協助識別出持有受影響國家簽發的旅遊證件的入境人士,並會向他們派發附有伊波拉病毒病資訊,以及一旦出現病徵應採取的措施的單張指引。壎芵p亦已於十月二十日起在機場推行健康監察問卷,機場的入境旅客如曾於過去21日內到過受影響國家,或持有該等地區發出的旅遊證件,便需要填寫健康監察問卷。問卷的內容包括個人資料、旅遊紀錄、健康狀況和,以及與伊波拉病毒病病人的接觸史。直至十一月三日,壎芵p已收到199份目標旅客填寫的問卷,暫時並無發現需要轉介到醫管局傳染病中心的個案。

  當局會繼續密切監察海外情況的最新發展。除與世屨O持緊密聯絡外,亦與內地和鄰近地區的壎芛礂膝甈y資訊。如有需要,會更新本地應對策略及健康監察措施。

(二)壎籵嬝@中心一旦收到懷疑受伊波拉感染個案的呈報,會立即展開流行病學調查,包括追蹤接觸者和現場調查。壎籵嬝@中心亦會聯同其他政府部門合作採取疾病控制措施。

  伊波拉患者出現病徵後才具傳染性。因此,流行病學調查須確定患者出現病徵後到過的地方,從而追蹤接觸者。一般而言,任何人士曾經接觸已出現病徵的伊波拉患者,或患者的體液或分泌物,均屬「接觸者」。按個別與患者的接觸性質,接觸者會進一步被分類為「密切接觸者」或「其他接觸者」。

  在香港,被列為伊波拉患者的「密切接觸者」會被安排到指定地方接受隔離,從與患者最後一次接觸之日起計算隔離21天。被列為「其他接觸者」亦須接受為期21天的主動醫學觀察,壎籵嬝@中心會定時與他們聯絡,了解他們的健康狀況。在此期間,如出現伊波拉的相關病徵,他們會立即被送到醫管局傳染病中心接受治理。在首21天後,所有接觸者在隨後21天仍須密切觀察自己的健康狀況,如出現病徵,應立即通知壎籵嬝@中心。

  流行病學調查亦會找出是否有其他被患者發病後污染的地方或物質。食物環境壎芵p會派職員到患者家中進行消毒。對於被患者污染的公眾地方/工作場所,壎籵嬝@中心會指導管理公司進行適當的消毒。給公共運輸和物業管理的指引,包括環境清潔和消毒的說明,已刊登並可在壎籵嬝@中心網頁瀏覽。

(三)雖然伊波拉個案傳入本港的風險存在,但我相信香港發展成熟的公共壎秅峓僱蔽甄撠|基建,以及政府採取的一系列防控措施,可有效配合公眾及醫護人員,只要提高警惕,應可減低伊波拉在香港社區傳播的風險。至於佔領中環運動的發展、樓價變化,以及環球經濟情況等等,均與香港的經濟及民生息息相關。政府各相關政策局和部門會密切注意有關發展,因應社會經濟民生的實際情況,適時作出考慮。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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