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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培育資產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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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廖長江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的答覆︰

問題:

  有金融業人士指出,香港是一個國際資產管理中心,有多間大型國際資產管理公司在港營運,但本地的金融機構普遍規模細小和影響力有限,具實力的寥寥可數,以致本地從業員較難得到發展機會。該等人士又指出,香港要提升資產管理中心的地位,除了要善用優勢外,還要積極培養本地基金管理人才,以應對其他地區的挑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在過去五年,本地的金融業從業員和機構當中,持有資產管理牌照的數目及百分比;有否考慮按部分金融業人士的建議,成立政府作為中央受託人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核心基金,並交由本地基金經理進行投資,藉此培育本地人才;若有考慮,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鑑於金融管理局總裁在一篇文章中指出,香港資產管理業的主要活動當中,約七成只涉及客戶關係或銷售中介工作,極少涉及資產管理的上游高增值活動(即投資決策、資產配置、研究分析、產品設計及風險管理等工作),當局是否知悉有關詳情,包括從事高增值活動的本地從業員數目在過去五年的按年變動;政府會否推出配套政策和措施,以吸引及培訓更多本地人才從事資產管理的高增值活動,以及會否向本地從業員提供專業培訓的財政支援,以協助他們擴大服務的範圍;及

(三)鑑於香港基金管理業務所涉總資產在去年底高達16萬億港元,而內地基金管理業務所涉總資產在本年四月底僅約6萬4,000億港元,而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連互通機制和兩地基金互認等跨境投資便利化措施帶來新機遇,政府會否推出新措施,協助金融業開拓個人財富管理業務,以及協助金融業從業員轉型從事有關活動?

答覆:

主席:

(一)根據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的資料,過去五年,總部設於香港的第9類(資產管理)持牌法團的數目由二零零九年年底約420家,增至二零一四年九月約630家,升幅約50%,而佔全部第9類持牌法團總數的百分比則由約58%增加至約62%。詳情見附件之表一。

  至於有關本地金融業從業員的相關資料,證監會一向並無按國籍將持牌從業員分類的做法,因為根據現行監管制度,持牌人不論國籍,一律須遵守相同的發牌規定。整體而言,擁有第9類牌照的從業員數目由二零零九年年底約4 980人,增至二零一四年九月的7 670人,而佔持牌從業員總數的百分比則由約15%上升至約20%。詳請見附件之表二。

  有意見建議為強制性公積金(下稱「強積金」)設立「核心基金」,由政府作為中央受託人並由本地基金經理進行投資,以培育本地人才。對於這個建議,我們認為,一如所有強積金計劃下的成分基金,「核心基金」應該由證監會註冊的投資管理公司負責投資。我們認為改由政府作為中央受託人的建議並不符合經濟效益,因這安排須設置全新的運作系統,與私人受託人的行政工作重疊,而且我們亦不能低估在短期內讓該建議提出的核心基金達致一定規模效益及降低收費的難度。我們要強調,以私營方式營運強積金計劃的安排,是經過近三十年反覆討論後決定落實的。因此,「核心基金」應由市場營運,當然本地業界亦可參與。

(二)及(三)證監會每年均會進行《基金管理活動調查》,調查結果是以參與調查的業界回應者提供的資料為依據。過去五年的調查結果顯示,基金管理的從業員人數由二零零九年約27 700人,增至二零一三年約31 800人,其中從事銷售及市場推廣以外的工作,包括資產管理、研究/分析,及買賣/交易的從業員人數,分別由二零零九年約1 200、720及600人,增至二零一三年約1 880、1 230及940人。詳情見附件之表三。

  本地的基金管理業從業員傳統上較多從事銷售及市場推廣的工作。我們認同有需要擴展基金管理業的其他領域,以發展香港成為更全面的基金及資產管理中心,從而提供一個適合環境,培訓本地業界人才從事銷售以外的工作。就此,我們正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包括擴大離岸基金的稅務豁免至私募基金,以吸引更多這類基金來港開展業務,以及引入公司型開放式基金的新架構,吸引基金以香港為註冊地,充分發揮香港的基金製造和產品設計的能力,以配合現有的基金分銷網絡,把香港發展成為全面的基金服務中心。

  就金融業人才培訓方面,證監會已於其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的預算中,預留2,000萬元資助證券業中介人的培訓。另外,財政司司長於二零一四至一五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加強金融業各範疇的專門技術人才的培訓,為此,我們已收集不少業界意見。有業界提出要增強年青人對金融行業及有關工作性質及晉升前景的認識、協助年青人盡早接觸及投身金融行業,及鼓勵從業員持續進修以提升專業能力。我們正循這些方向構思加強人才培訓的新措施。

  就協助金融業開拓個人財富管理業務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下稱「金管局」)與業界合作,推動成立了「私人財富管理公會」(下稱「公會」),其中一項目標是促進本港財富管理的發展。為鼓勵私人財富管理從業員持續發展專業能力,公會於今年六月推出了「優化專業能力架構」(下稱「優化架構」),為私人財富管理從業員訂立核心專業能力及持續專業發展的基準。新入行人士及從業員,包括轉型的從業員,可透過自修及/或修讀獲認可的培訓課程,並且考試及格以達到優化架構的基準,可獲得公會負責認證的「註冊私人財富管理師」資格。

  金管局亦發出了通告,鼓勵經營私人財富管理業務的認可機構,採納「優化架構」。金管局在監管過程中,將會以有否採納「優化架構」作為評核這些認可機構有否履行職責以確保員工符合專業能力的一項主要因素。

  多謝主席。



2014年1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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