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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就立法會今日會議法定人數不足導致流會的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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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十月二十三日)就立法會會議法定人數不足導致流會,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我相信大家明白,立法會會議因為出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而要流會。這件事,無論如何,我認為公眾人士是不會接受的。所有沒有出席(會議)的議員都欠公眾一個交代,特別是過去一段時間,由於在上一個立法年度若干次會議的一些情況,立法會要處理的事務已積壓了一段時間,例如大家見到就有關公眾利益的問題進行辯論,這是《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的其中一項職能,議員曾經要求提出多項有關公眾利益的議案進行辯論,但一直沒有機會進行這些辯論,是因為有其他事項積壓。

  這次(會議)本來應該有兩項議案進行辯論,但因為今早流會,在是次會議做不到。我們將議案順延到下一次(會議),等於令原定在下一次及以後各次會議上的議案,都不能夠如期進行辯論。在是次會議上,本來有三項附屬法例由議員動議延展其修訂期限;而是次會議是提出延展期限的最後日期。由於流會,(議員)就不可以動議延展了。我知道本來有議員想就其中一項附屬法例動議修正,換句話說,(議員)不能動議這個修正案。根據「先訂立後審議」的規定,三項附屬法例(現在)已經不能再進行修訂。

  我們因為一早預計本星期立法會會議的議程比較長,所以預留了兩天半的時間,即昨天一天、今天一整天及明天上午九時至一時。在這段期間,全部其他立法會委員會會議及活動都要「讓路」。本來一些已安排在明天上午召開的會議,都因為召開立法會會議而取消了。

  我想指出,恐怕在今後一段時間都需要這個安排,即是說我們預計往後的立法會會議都很可能要召開兩天、兩天半或三天。如果會議出現流會情況,就完全衝擊所有的安排。對於一些為會議「讓路」的活動及其他會議,當然是非常不公平的。

  我只能在此再次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全體議員都應該以更高的責任感來對待立法會會議,不應該再讓會議流會,我認為這是議員失職的行為,我希望好像今早的情況以後不會再次發生。



2014年10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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