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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就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決議案開場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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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通過成立創新及科技局決議案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我謹動議通過政府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第54A條提出的決議案,內容已載於議程內。決議案的目的,是將《電子交易條例》(第553章)下的相關法定職能,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移轉到創新及科技局局長和創新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

  行政長官在二○一四年《施政報告》提出再次啟動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工作,以提供更專注的高層次倡導,帶領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發展,及展示創新及科技對香港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新成立的創新及科技局會從現時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科技科接掌與創新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相關的政策職能。我們需要透過決議案修訂相關法例,以移轉有關的法定職能。決議案純粹是一項技術修訂,並不涉及對有關法定職能的任何實質改動。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五月二十三日的會議上決定成立小組委員會審議決議案的擬稿。經過兩次會議後,小組委員會已順利完成審議工作,政府亦已全部採納小組委員會對決議案草擬方面的建議,相關修訂亦全部納入現在提出的決議案之內。我感謝小組委員會的工作。

  在決議案獲得通過並於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相關的人事編制及財政建議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制訂命令,修訂《釋義及通則條例》附表6所指定的公職人員名單,以加入新的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於五月三日舉行特別會議,以聽取團體及公眾人士對擬議成立創新及科技局的意見。會上大部分意見均支持成立創新及科技局。而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及工商事務委員會均通過動議,支持盡快成立該新決策局。這都顯示社會各界對盡快成立創新及科技局以帶領香港創新及科技工作的訴求。我懇請各位議員支持決議案,讓創新及科技局盡快成立,為香港的經濟發展注入新動力。

  謝謝主席。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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