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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廣州會見傳媒談話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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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十月十三日)下午在廣州會見傳媒的談話全文:

行政長官:大家好。今日我在廣州和三位特區政府的局長,以及其他特區政府的同事參加第十屆的泛珠大會。我今早主持了今年的行政首長聯席會議。

  今次我們有兩個主題,一個是經貿發展,一個是城鎮發展。這兩個對香港十分重要,在發言時,其他行政首長都十分肯定香港城鎮發展的經驗,甚至有省長提出,希望能夠短期內來香港,派一些與城鎮發展、城鎮管理,他們本省的官員來香港參觀、考察和學習。

  在經貿發展方面,大家現在都充分認識到香港的「超級連繫人」的作用,亦希望能夠多些利用香港在這個「超級連繫人」的角色和香港一起走出去,以及經過香港引進來。

  所以,今日這個會議是有成效的,會議已經結束。現在和記者朋友見面之後,我就會乘車回香港。

  昨晚要大家等很長時間,不好意思,因為我不是住在這間酒店,主辦方要求我住在另外一間酒店,所以臨時通知不到大家,不好意思。

記者:警方拆路障其實是否準備清場?是否收到甚麼指令,清場要有一個期限?還有,想問為甚麼這麼多天都不公開接受傳媒提問,只是選擇某個電視台接受訪問,以及自己拍video?是甚麼原因,其實怕的是甚麼?擔心甚麼?

行政長官︰首先,過去和傳媒朋友見面,定期和比較多的,就是每個星期二早上,行政會議開會之前和大家見面。大家都知道,由於「佔中」的原因,行政會議沒有在行政長官辦公室大樓開(會),在禮賓府開(會),因此我們沒有安排,一是接請願者的請願信;第二,沒有安排見新聞界的朋友。還有,另外該段時間是忙的,但有需要的話,我們很希望能夠通過傳媒朋友的採訪,將一些社會關心的問題向我們提出,我們亦通過傳媒朋友答大家的問題,亦發放信息出去。正如十月二日那天,雖然很夜,都請傳媒朋友過來。還有,過去那段時間工作很明顯是十分忙的,今次我不能夠參加泛珠大會的全程亦是因為這個原因,希望大家見諒。

  你第一個問題是清場。大家知道過去兩個星期,由於「佔中」對香港市民的生活、對我們的交通、對我們的經濟活動,還有對香港社會的形象是受到比較嚴重的影響,所以,在可行的情況下,我們都希望能夠盡快讓社會各個方面回復正常,這個包括交通,減少當地居民在時間上或者金錢上所受的損失,減少當地商戶經營上所受的壓力,因此,我們在可行的情況下,亦即是說我們不想造成與「佔中」人士大的衝突的前提下,我們希望能夠盡快讓香港社會各個方面都恢復正常。所以,有些地區有些圍欄、有障礙物,但已經沒有甚麼人利用那些地方來做佔領或表達他們的訴求,在這樣的情況下,警方是會移除這些障礙物的。正如今早一樣,亦沒有引起甚麼大的衝突。

記者:有沒有一個限期要清場?

行政長官:大家看到過去的兩個星期,特區政府和警方都是用一個極大的容忍度。我想這種容忍度在同樣的情況下,在外國是極少見的,即使在西方民主國家,在法治社會都很少見。而且警方在真的有需要去應對群眾的衝突或者一些嚴重違反社會秩序、社會治安的情況下,警方用的武力亦是最低度的武力。這個低度武力低的程度,亦是在世界各地,包括西方民主社會亦是罕見的。

  所以,一方面,特區政府和警察會繼續用一個大的容忍度,但同時我們亦知道,不只是因為社會上民怨的問題,現時這種狀況不能夠、不能夠長此下去。過去一段時間,我們政府各部門的同事亦盡了很大的努力,希望能夠勸服在各個主要幹道繼續佔領的人士,希望他們能夠以社會為重,以大局為重,希望他們能夠盡快離開。

  但似乎,過去這麼多天,我們的工作,包括一些地區民意代表、區議會主席等的工作,都是未見成效。所以,我們不能夠讓這個局面長期持續下去。

記者:現在現場的同學都堅持希望你下台,指對事情有幫助,以及想問雖然(你)昨日只接受某間電視台的錄影訪問,想問一下,因為當中有內容說下催淚彈的決定不是你「話事」,但是叫停、不要再繼續有催淚彈的時候你又有參與,那麼究竟你有沒有參與這個過程?

行政長官:我作為特區的行政首長,作為整個特區的首長,當然整個特區發生的事到最後,我應該是關注的,但是(就)警方的行動來說,警方的行動來說,不是特區或者任何一個地方的政府,它的行政首長下命令他應該怎樣做。我們依靠是甚麼呢?就是警隊一直以來他們的表現,大家都知道香港的警隊是世界上最優秀的,最有紀律的一支警隊之一。我們依賴的是他們平時的訓練和他們平時的專業水平。還有當警隊在街道上執勤,無論是應付一些突發性的治安事件,牽涉的人數少;又或者在這類的大型群眾活動,牽涉的人數比較多,都是現場的,這是常識來的,都是現場的最高負責人,由他們決定,他們下一步怎樣做,所以這個基本上是一個常識的問題。如果大家有留意到大概十日前左右,有一日有一張香港的英文報紙亦有訪問到現場一位指揮官,大家都可以看到他說,警隊的那個工作的責任,或者是權力的問題,好嗎?最後一條問題。

記者:會不會下台?同學都是要求你下台。

行政長官:這個問題我答了很多次。我不會辭職,亦不需要辭職。事實上,我跟香港絕大多數市民一樣,很希望能夠根據《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有關的決定推動二○一七年行政長官的普選,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工作目標。無論哪一個做行政長官,都需要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來推動普選。我已經表明了我自己這方面的心跡,無論哪一個做行政長官,我相信人大常委亦不會做出一個不符合《基本法》、不符合之前人大常委決定的一個決定,來規定二○一七年香港普選的框架。所以這並不是一個人的問題,是一個是否我們願意回歸到我們的憲制基礎、我們的《基本法》基礎的問題。多謝大家。



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5時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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