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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立法會秘書處發出:
以下是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今日(十月七日)就更改二○一四至一五年度首個立法會會議日期一事,於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的發言全文:
各位,我今早做了一個決定,這個星期立法會不會召開大會(立法會會議)。正如大家知道,原先確定新一年度的第一次會議,定在十月八日,即本星期三舉行。我今早決定將這年度第一次會議改為十五日,即下星期三。
原因是我昨日分別收到來自政府,以及我們一部分議員的意見,提出擔心在現時立法會周圍環境之下,我們星期三開大會(立法會會議)討論有關「佔中」,以及警方處理「佔中」手法的問題,會引起強烈反應。現在無論官員或議員在出入立法會綜合大樓時,都沒有一個可以保障他們不受干擾的通道,這因為車輛不能直接進入大樓,他們要在路面(步)行一段時間才可到達大樓,擔心可能會有些安全問題。
我昨天聽了來自政府的意見,官員對於出席我們的會議是有憂慮。昨晚我亦收到四十一位建制派議員聯署的信件,提出要求我們這星期不要開會。所以我今早認真考慮我們的實際情況,亦徵詢秘書處的意見,並要求政府為我們維持周圍秩序,以及保障官員和議員出入的安全。政府可以做到多少工作?所得出的結論,我不能滿意我們能得到足夠保障,以令我們能在一個平靜安全的環境下進行這次會議,所以在衡量風險後,我決定明日不召開會議。
我在這�媟Q說明幾點。我是十分清楚知道,立法會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機關,它一定要履行它的職能,依期舉行會議,這是我們的一個責任,是很重要的。所以,我們不會輕易改變開會的時間。立法會《議事規則》第14條第3款,給予立法會主席這個權(力),宣布會議日期和時間後,可以更改,包括將會議提前和押後,這(權力)我們歷來不輕易使用,鑑於我們現在是在一個非常特殊的情況,是一個非常時期,並不是一般的情況可以用作比較。
我們考慮過如果邀請警方幫忙維持秩序和保障出入的安全等問題,我們得到的回應是,警方能提供到的協助是未曾真正保障到我們的議員或者官員,在任何時候可以自由進出這個大樓。此外,根據過去一段時間的經驗,如果有警務人員在這個大樓周圍出現的話,反而會特別引起示威人士的強烈反應。在過去有好幾次都是(出現)這樣的情況,示威人士也向我們講過:「不要讓警員入來,如果他們入來,我們就會好緊張。」所以,在衡量過後,我們覺得這也不是一個十分有效的辦法。
我並不是認為任何一方的市民特別會有暴力的行為,我完全相信,在過去這十日,在這個佔領行動中,我們的學生和市民是非常平和,完全沒有任何暴力的行為。但我們擔心,因為我們的議題,在社會上是如此尖銳及對立。在我們的立法會議員當中,大家都知道,他們本身都參加這個佔領行動。另外一部分的議員,從他們過去這幾天公開表示的態度亦見到,他們是非常反對這個佔領行動,他們亦通過各種方式表達他們支持警方執法。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估計,如果我們如期開會和討論這個議程,我們一定會吸引許多「佔中」和「反佔中」的市民在外面聚集。過去這段時間的經驗亦告訴我們,可以在短時間之內就會有大批市民,包括兩方面的人士集合在這�堙C兩方面即強烈對立的人士在外面聚集,同時在議會內又進行激烈的辯論,這又實在是難以估計的情緒發展。
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各方本來都經已十分克制,本來都有意願去維持和平,但是我沒有法子覺得可以說服得到擔心的議員,當官員、議員進出時,是不會引起一些混亂場面,所以我才決定明天不召開會議。
何時召開呢?我們的目標是下星期召開第一次大會,我們有一星期的時間,我希望全面去研究和考慮。我會召開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以及邀請其他議員參與,大家一起討論,如何保證立法會會議能夠順利進行,包括有些議員曾提出,可不可以想辦法通過警方及示威人士,大家去討論,可以讓出一條車路,讓議員可以坐車進入大樓?又譬如,可否另找場地,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以外的地方來開會,以減低風險。所有任何可行的方案,我希望我能與議員去研究。
為何明天我們做不到?因為我們由上周末開始一直注視事態發展,有些時間我們都希望外面佔領人士散去後,可以開通一些道路。事實上,上星期亦有好幾天,車輛仍可進入大樓內。我們一直與警方聯絡,到昨日說給我知,暫時無法打通車路。所以我們希望多一個星期時間讓我們做工夫,可以消除議員及官員的顧慮,順利在這大樓召開會議。
完
2014年10月7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8時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