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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四年度第三次校舍分配工作-運用空置校舍應付元朗區小一學位預計出現的短暫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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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合資格的辦學團體可透過二○一四年度第三次校舍分配工作,申請一所位於天水圍的空置校舍。

  該所空置校舍是位於新界天水圍天耀h第二期屋h小學校舍的前中華基督教會方潤華小學。有關空置校舍的資料載於附件。

  教育局發言人說:「為了應付目前至二○一八/一九學年元朗區小一學位預計出現的過渡性短缺,政府指定一所位於天水圍的空置校舍,作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或營辦個別有時限性資助小學之用。申辦團體可以同時就此兩個用途提交申請書。」

  「現時預計元朗區的六歲學童人口將於二○一八/一九學年達到頂峰,然後在二○一九/二○學年逐步回落至穩定水平。成功的申辦團體預期將由二○一五/一六至二○二三/二四學年於空置校舍營辦學校,以紓緩元朗區小一學位過渡性短缺的情況。政府會根據租約於事先給予營辦者合理時間通知後,要求營辦者交回校舍。」

  發言人補充說:「本局預期,分配工作完成後,成功申辦的團體將充分利用有關校舍,在二○一五/一六學年至二○二三/二四期間,盡可能紓緩學位過渡性短缺。至於相關年期內每個學年實際營辦的班數,則須按教育局的批准為準。」

  「校舍分配將以辦學團體互相競逐的方式進行。在審批申請時,教學質素將屬首要考慮條件。考慮的因素包括申請學校或辦學團體的辦學紀錄、提交的辦學計劃書的質素,以及當有時限性小學/擴充校舍結束時的人手安排。倘若條件相若,則會優先考慮最能夠在預定時間內提供學位應付預計出現的小一學位過渡性短缺的營辦者。就有時限性擴充現有資助小學的申請,營運現有學校和擴展校舍的行政安排也在考慮之列。」

  所有申請均會由校舍分配委員會審核,其成員包括政府及非政府人員。每個申辦團體可就於該所校舍營辦一所有時限性的資助小學提交一份申請書,及/或就於該所校舍擴充一所其辦學團體轄下現有的資助小學提交一份申請書。換言之,對兩個用途均有意的申辦團體可以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

  如申辦團體提交多於一份申請書,每份申請將獨立處理。申辦團體須填妥申請表格,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及辦學計劃書(包括所有附件在內不得超過10頁,另附兩頁摘要)一併提交。辦學計劃書須列明抱負及使命、管理及組織、學與教、校風及向學生提供的支援、學生表現指標及自我評估指標。申辦的辦學團體亦可列舉現時營辦的學校,並分別列述其營辦表現,以支持是次的申辦。

  根據現行的校舍分配政策,申辦團體必須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獲豁免繳稅,並須符合以下條件:

(1)按《公司條例》註冊成立,而其組織章程細則已包括分配校舍所需的全部標準條文;或

(2)按其他條例註冊成立,而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在審閱該團體的章程後,認為可獲考慮分配校舍。

  就擴充資助小學校舍的申請,申辦團體須正在本港營辦一間或以上的資助小學,而申辦團體必須為申辦學校的註冊辦學團體。

  二○一四年度第三次校舍分配工作的申請表格及其他參考資料,可於教育局網頁(www.edb.gov.hk/tc/sch-admin/sch-premises-info/allocation-of-sch/index.html)下載,該網頁亦備有更多有關是次校舍分配工作的資料。

  申辦團體須於二○一四年十月三十日下午五時或之前,把已填妥的申請表、有關證明文件及19份辦學計劃書連摘要交抵教育局基礎建設及研究支援分部(地址:香港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東翼六樓)。遲交、未填妥或以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概不受理。

  如有查詢,可致電3509 8413或3509 8411。



2014年9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1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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