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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修訂)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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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二十六日)在憲報刊登《2014年聯合國制裁(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即日生效。

  政府發言人說:「《修訂規例》旨在修改現行對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朝鮮)的制裁,以實施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第2094號決議。《修訂規例》亦同時實施安理會的相關決定,擴大安理會第1718號決議對朝鮮的制裁範圍,以涵蓋更新的物項、材料、設備、貨物或技術清單。」

  《修訂規例》的主要條文包括-

-把受制裁項目的範圍擴大至更新的物項、材料、設備、貨物和技術清單;

-禁止提供、銷售、轉讓或載運奢侈品到朝鮮境內的某地方;

-禁止向或由受規管人士提供可能有助進行受禁止計劃或活動的金融服務,或轉讓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以及

-禁止若干船舶進入香港水域。

  發言人補充:「針對朝鮮的奢侈品禁止條文會於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開始實施,讓公眾和商界可在三個月過渡期內熟習新的法例規定,以及作出必要的調整。」



2014年9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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