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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發現兩個蔬菜樣本的除害劑殘餘超出法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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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兩個蔬菜樣本檢出的除害劑殘餘超出法例標準,會檢控有關違例販商。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從油麻地和沙田兩個不同的零售點抽取了白豆角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一個樣本含百萬分之四點三的乙q甲胺磷、百萬分之零點三六的克百威和百萬分之零點三四的甲胺磷;另一個樣本則含百萬分之零點一七的克百威。根據涉事販商提供的初步資料顯示,問題蔬菜源自內地,但確實來源地資料仍有待確認,中心亦正向內地有關當局了解事件。」

  根據《食物內除害劑殘餘規例》(第132CM章)(《規例》),乙q甲胺磷、甲胺磷和克百威三種除害劑殘餘在豆角類食物的最高殘餘限量分別為百萬分之一、百萬分之零點零五和百萬分之零點一。

  發言人說:「按兩個不合格樣本檢出的除害劑含量,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中心會就檢測結果向涉事販商提出檢控,並會繼續進行監察,如發現上述零售點出售同類蔬菜,會抽取跟進樣本進行化驗。

  《規例》於八月一日生效至今,中心在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了近五十款不同蔬果、逾九百六十個樣本進行除害劑檢測。除上述兩個樣本外,未有發現其他不合格的樣本。根據《規例》,任何人進口、製造或售賣含有不符合《規例》除害劑殘餘要求的食物,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中心會繼續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抽取不同的蔬菜樣本進行化驗,包括加強對白豆角的抽驗,確保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

  要減低因進食受除害劑污染的蔬菜對健康的影響,市民可先用流動的清水沖洗蔬菜數次,然後放在清水中浸泡一小時或放進沸水中焯一分鐘,然後把水棄掉。市民亦可同時採用上述兩種方法,進一步減低風險。



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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