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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因作出虛假申述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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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居民被控一項作出虛假申述罪名,今日(八月二十八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監禁十二個月。

  三十四歲的被告於二○一三年六月六日與一名內地孕婦在內地結婚,其後該內地孕婦以內地「單非」孕婦身分成功從一間私家醫院取得二○一三年在香港分娩的「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由於入境事務處(入境處)對被告及該內地孕婦的婚姻真確性存疑,遂展開調查。

  該名內地孕婦於二○一三年八月試圖入境香港,表示來港接受產前檢查及探望被告。入境處職員向被告詢問時,他聲稱已認識該名內地孕婦多年並與其維持一年半的親密關係。由於該段婚姻真確性存疑,該名內地孕婦最終被拒絕入境。入境處對被告作進一步調查時,他終在警戒下承認經中介人的安排下,與該名內地孕婦「假結婚」,並收取港幣約一萬五千元作為報酬,從而協助該名內地孕婦取得「預約分娩服務確認書」在港分娩。他亦承認早前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訛稱已認識該名內地孕婦多年並與其維持一年半的親密關係。

  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申述,即屬違法。違例者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五萬元及入獄十四年。此外,入境處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試圖以非法手段入境香港分娩的情況。我們一方面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阻截未有預約分娩服務的非本地孕婦,另一方面採取有力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教唆者。」



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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