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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事務管理局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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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

  本新聞稿撮述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於二○一四年八月第三十三次會議所作的決定:

亞洲電視有限公司(亞視)違反牌照規定欠交周年審計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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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亞視未能提交二○一三年會計年度審計帳目(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因而違反其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牌照)第25.2條的規定,通訊局決定向該台施加罰款港幣五萬元。

  根據牌照第25.2條,亞視須於每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或在通訊局要求下,向通訊局提交最新的周年審計帳目,而有關帳目須由核數師擬備。

  亞視解釋在期內未能提交審計帳目的原因包括:其股東查懋聲和查懋德於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對亞視提出清盤呈請,致令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未能得到亞視董事會核准;另根據亞視核數師的意見,由於清盤呈請的結果可引致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須根據不同的基準制定,因此未能發布草擬中的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在清盤呈請於二○一四年七月十四日獲撤銷後,亞視表示,公司正與核數師就草擬中的審計帳目定稿,以供亞視董事會批核,並會於二○一四年八月八日或之前向通訊局提交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

  通訊局對亞視在八個月內重複違反同一項牌照規定(註)非常關注。亞視欠交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明顯違反其牌照條件。亞視作為持牌機構,有責任確保其嚴格遵守牌照規定。通訊局認為,即使亞視股東之間出現糾紛及法律行動,亞視仍責無旁貸,須遵守牌照第25.2條的規定,於指定限期屆滿前提交有關帳目。

  考慮到上述因素,通訊局決定就違規情況,向亞視施加罰款港幣五萬元。鑑於亞視仍未遵照其牌照第25.2條的規定,向通訊局提交二○一三年度審計帳目,以及考慮到亞視已承諾於二○一四年八月八日或之前提交有關帳目,通訊局遂根據牌照第25.1條向亞視發出指示,要求亞視於二○一四年八月八日或之前提交拖欠的審計帳目。亞視若未能遵辦,通訊局會向其施加更嚴厲的懲處。

(註:二○一三年十一月,亞視未能提交二○○九年至二○一二年四個會計年度審計帳目,因而違反其牌照第25.2條的規定,通訊局決定向該台施加罰款港幣二十萬元,即每個會計年度罰款港幣五萬元。)

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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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批准了恩雨之聲有限公司(恩雨之聲)的「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續期申請,讓該公司為本港酒店房間提供電視節目服務,牌照的有效期為三年。連同恩雨之聲,香港現時共有二十七家「其他須領牌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為超過八十間酒店提供服務。

和記電話有限公司(和記電話)被裁定沒有違反《電訊條例》(第106章)第7M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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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審議了一宗有關和記電話違反《電訊條例》(該條例)第7M條的消費者投訴個案。投訴人指稱在二○一二年十一月,和記電話在向她銷售流動服務的過程中作出具欺騙性的陳述,因而違反該條例的第7M條。經考慮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所調查的結果,通訊局認為和記電話違反該條例第7M條的個案不成立。然而,通訊局勸諭和記電話改善其銷售手法,以防止日後發生同類事件。詳情請參閱在通訊局網站所公布的《通訊局決定》:www.coms-auth.hk/filemanager/statement/tc/upload/283/Decision_HTCL_Retention_Offer_c.pdf。

廣播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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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訊局亦審議了兩宗投訴個案,有關個案涉及廣播機構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節目標準》(《電視節目守則》)的規定:

(一)有關二○一三年十月二十日在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翡翠台播放的香港電台(港台)電視節目《鏗鏘集》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港台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以及

(二)有關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在電訊盈科媒體有限公司(now寬頻電視)now財經台播放的電視節目《潮玩科技》的投訴。通訊局決定向now寬頻電視發出勸諭,促請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上述個案詳情載於www.coms-auth.hk/filemanager/tc/content_713/appx_20140805_tc.pdf。



2014年8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1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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