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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茸店售貨員涉不良營商手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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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參茸海味店店員意圖利用誤導性遺漏銷售手法售賣中藥材,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罪名成立,被判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而總值三萬六千元的涉案中藥材亦被充公。

  海關提醒商戶及員工遵守法例的要求,在營商過程中必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

  今年三月初,海關根據投訴,派出關員喬裝顧客,向一間位於尖沙咀的參茸海味店試購中藥材「石斛」。在交易過程中,涉案的一名店員一直迴避貨價的查詢,故意遺漏及隱藏涉案貨品真正貨價單位的重要資料,誤導顧客以為有關量計單位是以「兩」計價,實則卻是以「錢」計價,交易價格與顧客預期有十倍差異。該店員涉嫌抵觸《商品說明條例》中第13E條「誤導性遺漏」不良營商手法的條文,海關於是採取執法行動,拘捕該名店員,並作出檢控。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於銷售過程中,遺漏或隱藏重要資料;以不明確、難以理解、含糊或不適時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或未能表露其商業用意,因而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某項交易決定,該營業行為即屬誤導性遺漏,而觸犯該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海關會繼續致力打擊不良營商手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市民如發現有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事宜,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4年7月28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8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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