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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暫停進口內地「福喜」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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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環境壎芵p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七月二十四日)宣布,即時暫停內地福喜食品有限公司出產的食品進口本港。業界亦須即時停止供應及售賣有關食品。

  中心發言人表示,就近日傳媒報道上海福喜食品廠出產的食品涉及食物安全問題,中心非常關注事件,並已採取積極跟進行動,包括派員巡視本港懷疑涉事的連鎖快餐店及其儲存冷庫、檢查有關食物及抽取樣本作檢測,以及與內地有關部門聯繫以取得進一步資料。

  他說:「因應事態發展及內地調查尚未完結,為審慎起見,中心決定即時暫停內地所有『福喜』食品進口香港,包括所有廠房及食品種類,而已進口的食品亦會全部被封存,不能再出售,直至內地的調查有結果為止。」

  發言人說,中心已知會業界有關事件,並提醒所有本港入口商或商戶,如他們有進口或存有由內地福喜食品廠出產的食品,應該立即停止銷售,並與中心聯絡。

  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第54條,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宜供人食用,亦須符合上述法例轄下有關食物安全及標準的規例,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另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第132章)第52條規定,任何人如售賣食物,而其性質、物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食物所具有者不符,以致對購買人不利,即屬違法,最高罰則為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發言人補充說:「中心會繼續密切留意事件,並與內地有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絡,會因應情況採取適當行動,以確保受影響食品不會流入香港。」



2014年7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9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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