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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子襲擊控煙督察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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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六十五歲男子因襲擊一名控煙督察,今日(七月十一日)於荃灣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六星期,緩刑十八個月,以及罰款五百元。該名男子在判決前已被還押兩星期。而同案另一名五十歲男子則因襲擊該名控煙督察,早前於同一裁判法院被判處一百小時社會服務令。

  有關案件發生於四月八日,控煙督察隊伍於巡查荃灣梨木樹商場期間,被該兩名男子襲擊。他們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壎芵p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並與執法人員合作。

  發言人說:「恐嚇執法人員或向他們使用暴力,均屬嚴重罪行,會帶來嚴重的法律後果。」

  截至今日,二○一四年共錄得四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自二○○七年起,共有五十九宗個案,而在五十二名被判襲擊控煙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當中,十三人被判即時入獄。法庭頒下的最高刑罰為即時監禁四個月。



2014年7月11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9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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