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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五題:公共交通工具設置的優先座和無障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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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田北辰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答覆:

問題:

  現時,部分公共交通工具有提供無障礙設施和指明某些座位是供有需要人士(包括長者、殘疾人士、孕婦和攜同小孩的家長)優先使用。然而,有不少有需要人士向本人反映,有關的無障礙設施仍很缺乏,不利於殘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服務。另外,現時很多乘客對讓座予有需要人士的意識薄弱,只顧低頭使用手提電話或假裝沒留意有其他人更需要座位。此外,有貌似較年長的乘客獲他人讓座時覺得被冒犯,而讓座者亦因好意被拒而覺得尷尬,因而不再主動讓座予他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現時每類公共交通工具的座位當中,優先座位平均所佔的比例為何;當局有否規定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在公共交通工具內提供指明比例的座位,以供有需要人士優先使用;如否,會否作出規定;

(二)是否知悉,現時每類公共交通工具提供的無障礙設施為何;政府及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有何新措施,改善現時公共交通工具的無障礙設施;政府有否計劃規定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均須設無障礙通道及設施;如有計劃,實施的時間表為何;及

(三)政府會否與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商討,參考英國的南方鐵路公司的做法,向有需要的人士發出「優先座位卡」,使持卡人有權優先使用優先座位;政府如何在公民教育的層面,加強市民讓座予有需要人士的意識,以及是否知悉公共交通服務營辦商有何新措施,鼓勵乘客讓座予有需要人士?

答覆:

代主席:

  政府致力貫徹「無障礙運輸」的理念,與公共交通營辦商攜手在可行情況下,不斷改善公共交通設施,推行無障礙運輸系統,以照顧包括長者及殘疾人士在內的不同乘客組群的需要。運輸署亦設有「殘疾人士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工作小組」(註一),定期與殘疾人士代表會晤,了解他們的需要,現時參與會議的殘疾人士團體共有20個。

  就田北辰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在政府的積極鼓勵下,現時各主要公共交通工具(如港鐵及專營巴士)均設有優先座,供有需要人士(包括長者、殘疾人士、孕婦及攜同幼童的人士)優先使用。

  根據政府與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簽訂的《營運協議》,港鐵公司須定期檢討及聽取乘客包括殘疾人士的意見,以提供合適的設施及服務。港鐵重鐵列車除機場快線及迪士尼線(註二)外每卡車廂一般均設有兩個優先座,並由去年年底起開始逐步增加至四個。輕鐵的每個車廂則設有六個優先座。

  專營巴士方面,現時除少部分單層型號只設有兩個優先座外,所有專營巴士均在近落車車門位置設有四個優先座,比例上已佔下層座位數目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四。

  另外,在二○一三年年中開展的三個專營權(註三)已增訂條款,賦權運輸署規定巴士公司加強安全的設施或設計。這包括在新購巴士採用無障礙和便利長者設施的設計。政府在處理在二○一六/一七年屆滿另外三個巴士專營權時(註四),亦會加入相關條款,推動無障礙設施。

  至於其他公共交通工具,電車下層近司機位置設有兩個優先座。由於公共小巴、的士及渡輪(註五)一般不設企位,因此普遍沒有設定優先座。然而,目前亦有少數(50多部)專線小巴有提供優先座,設於車門旁的第一個單人座位(註六)。

  上述設有優先座的公共交通工具優先座數目的比例詳列於附件一。由於現時各營辦商經聽取政府及市民的建議後,已因應他們的營運情況及車廂配置,設置優先座,而職員亦會協助有需要人士使用優先座,我們認為在現階段無須硬性規定優先座的比例。不過,我們會密切監察情況,及參考乘客和相關團體的意見,按需要作出進一步的指引。

  除優先座外,不同的公共交通工具亦因應情況在其車廂及車站/月台/碼頭設有合適的無障礙設施。港鐵所設的闊閘機及直達路面的升降機即為一例。專營巴士方面,現時設計為低地台巴士的數目佔全港專營巴士數目約七成半。除了因大嶼山部分路段陡斜和有急彎而不適宜使用低地台巴士外,日後新購置的專營巴士均一律會是低地台設計,以更替未設有低地台的舊巴士。預計三年內,更替工作會完成。不同公共交通營辦商提供的主要無障礙設施見附件二。

(三)要推廣優先座和便利行動不便的乘客,除了提供硬件設施外,也須一般乘客發揮讓座精神,不隨便佔用優先座,並自發讓座予有需要的人士。事實上,香港有相當部分的市民是樂於讓座的,但我們認同要進一步普及讓座風氣,須加強宣傳教育。除教育局及民政事務局轄下的公民教育委員會會繼續在學校及社區推廣禮讓及關懷文化外,我們會聯同公共交通營辦商透過不同方式宣傳推廣。現時優先座皆有清晰標示,提醒市民讓座予有需要人士。港鐵公司及專營巴士公司亦有拍攝宣傳讓座的短片,分別在YouTube及巴士上的視聽廣播系統播放;同時,專營巴士公司亦通過報站系統,呼籲乘客讓座予有需要人士。

  田議員提到英國南方鐵路公司推出的「優先座位卡」,據我們了解只為方便持卡人出示此卡要求讓座,免卻須向乘客解釋其需要並請求讓座的尷尬,但乘客並非必須讓座。目前,我們了解美加澳一些城市有就讓座立法,但亞洲城市如東京、新加坡及台北等均無立法,而靠禮讓文化的普及。

註一:相關政府部門(包括運輸及房屋局、勞工及福利局、路政署等)亦會列席。會議約每三至四個月舉行一次。

註二:由於這兩條鐵路線的乘客量相對較少,故現時未有設置優先座,但港鐵公司會留意情況,有需要時會加設。

註三:即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龍運巴士有限公司,以及城巴有限公司(機場及北大嶼山巴士網絡)的專營權。

註四:即城巴有限公司(香港島及過海巴士網絡)、新大嶼山巴士(一九七三)有限公司,以及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的專營權。

註五:為方便攜同導盲犬的視障人士及陪同輪椅使用者的人士,個別渡輪營辦商有在渡輪上較方便位置設立一至兩個專供此等人士使用的座位。

註六:運輸署並有印製「請先讓座予有需要人士」的車廂標貼,予公共小巴業界張貼,以提醒乘客讓座。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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