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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打擊小巴上不佩戴安全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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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昨日(七月八日)進行了一項全港執法行動,打擊在公共小巴上沒有佩戴安全帶的違規行為,並提醒小巴司機和乘客要做好安全措施,保護自己免受傷害。

  該項行動由清晨開始至午夜結束,期間警方共發出14個口頭警告及215張傳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另外亦發出1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一張傳票予未有佩戴安全帶的小巴司機。

  統計數字顯示,今年一至五月共有399宗涉及公共小巴的交通意外,引致623人傷亡,較二○一三年同期的423宗交通意外和669傷亡人數分別減少了6%及7%。

  警方發言人表示,佩戴安全帶是小巴乘客及司機的責任,安全帶能穩固他們在座位上,保障他們的安全。任何沒有遵照法例要求佩戴安全帶的小巴乘客或司機,可被判最高罰款五千元及入獄三個月。

  警方發言人說:「警方一向致力減低交通意外引致的傷亡人數,並會繼續積極從教育、宣傳及執法三方面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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