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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三題:前線救護員用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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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及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答覆:

問題: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下稱「救護員會」)向本人反映,前線救護員的用膳時間只有30分鐘,而且經常因奉召出勤而被打斷。如救護員在指定用膳時段內出勤,因而未能得到連續30分鐘的用膳時間,過後可獲補償另外30分鐘用膳時間(下稱「補償用膳」)。然而,消防處為確保服務不受影響,在下午1時至2時及清晨3時至4時30分兩個時段設定配額,限制在該等時段內可補償用膳的救護員人數。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現時部分救護員可在指定的三小時內用膳,該項安排的運作詳情為何,包括如何能確保救護員的用膳時間無須因奉召出勤而被打斷;

(二)鑑於有救護員指出,現時的補償用膳配額不足夠,令部分救護員需把用膳時間過度延後甚至放棄申請補償用膳,而此情況長遠會打擊救護員的士氣和危害健康,消防處會否對補償用膳安排作出改善;如會,具體方案為何;及

(三)會否考慮增加出勤率較高的行動區域的救護站數目及救護員人手,以改善救護員用膳時間經常被打斷及補償用膳配額不足的情況;政府會否考慮救護員會提出的下述建議:在每個行動區域成立一支全日候命的特別支援隊,以便當某救護站未能應付其服務範圍內的緊急召喚時,有額外的救護車及救護員資源應付服務需求;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正如其他紀律部隊人員一樣,消防處前線救護員可能因為執行緊急任務而令原定的用膳時間中斷。消防處有責任確保隨時為市民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同時亦須為前線人員作出合理的用膳安排。為此,部門一直與前線人員商討,盡量採取措施,在運作及資源許可的情況下逐步作出改善,以期在提供緊急救護服務和保障救護員福利兩者之間取得平衡。

  就問題的各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消防處日更救護人員的指定用膳時段為上午11時至下午1時或11時30分至下午1時30分。夜更救護人員的指定用膳時段為午夜12時至凌晨3時。

  救護人員可在指定時段內輪流用膳,消防通訊中心亦會相應調低尚未用膳的救護車人員的調派次序,以便他們用膳。如果救護人員在指定時段內因奉召出勤而未能享有連續30分鐘用膳時間,他們可在該時段內享有另外一次30分鐘用膳時間。但如果該次用膳時段亦因出勤而再次被打斷,他們可在指定時段後獲補償另外30分鐘,期間無需奉召出勤。為了確保不會有大量救護人員在同一時段內因用膳而不能出勤,消防處在日更由下午1時至2時期間實施補償用膳配額制度;至於夜更救護車,則在凌晨3時至4時30分實施配額制度。其餘時間不受配額制度限制。

(二)透過消防處近年推行的措施,救護員的用膳情況已有明顯改善。就日更而言,在指定時段內可連續享有不少於30分鐘用膳時間的救護人員比率,由二○○九年的76%提升至二○一三年的85%(註) 。至於因為在指定時段內未能用膳,而其後需使用補償時間用膳的救護人員比率,亦由二○○九年的約20%下降至二○一三年的約10%。在二○一三年,夜更有95%的救護人員可在指定時段內用膳,而使用補償配額比率的人員只有約2%。

  為了進一步改善救護人員的用膳安排,消防處於今年七月一日起進行為期六個月的試行計劃,增加日更救護人員的補償用膳配額,以及在補償用膳時段內讓未分配到補償用膳配額的人員以相關電碼調低出勤次序。

  此外,消防處現正設計電腦程式系統,以準確地蒐集每輛救護車人員在指定時段內實際上享有的用膳時間的詳細數據,以便更有效調配人手及作出進一步優化用膳安排。

(三)由二○○八至○九年度至二○一三至一四年度,救護員職系編制增加了373個職位,增幅約為16%。由二○○八至二○一三年,救護車召喚服務的增長約為10%。至於每輛救護車平均處理的救護召喚,亦由二○○八年的2,490宗,下降至二○一三年的2,227宗,跌幅約11%。此外,召達時間表現亦由二○○八年的92.2%提升至二○一三年的 94.4%。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消防處將會增加61個救護員職位,以應付服務需求的增長。

  為加強對前線救護人員的支援,消防處已於本年四月初成立特別支援隊,共有24名救護人員,分別派駐九龍東和新界南區,以加強緊急救護服務的效率,及應付節日及發生大型事故時的服務需求,同時亦有助應付繁忙時段的服務需求。

  消防處會繼續密切留意各地區對緊急救護服務的需求,適時申請增撥救護資源和靈活調配,以改善服務。

註:包括首次用膳時即可連續用膳30分鐘,以及首次用膳時曾被打斷但隨後可連續30分鐘用膳的救護員。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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