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已規劃為「休憩用地」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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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涂謹申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兩幅分別位於奧運區海輝道及海帆道的用地已規劃為「休憩用地」多年。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計劃在該兩幅土地上興建公園,但有關工程至今仍未展開。關於屬「休憩用地」的土地,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上述兩幅用地的有關工程計劃的最新進展;當局打算何時向本會財務委員會提出有關的撥款申請,以及預計的工程展開及完成日期為何;

(二)鑑於本人得悉上述海帆道用地的有關工程未能展開,是由於康文署尚未收到建築署的設計圖則,現時有多少宗類似的個案;

(三)現時全港有多少幅規劃為「休憩用地」,而其最終用途已定但有關工程尚未展開的用地;以表格列出有關用地的地段編號、面積、最終用途、決定作該用途至今有多少年,以及有關工程尚未展開的原因;

(四)第(三)項的用地當中,有多少幅的最終用途是公園;當中有多少幅現時已移交康文署;以表格列出各公園用地的地段編號及移交日期;

(五)康文署有沒有就接收了公園用地後多少年內須完成有關工程,制訂服務承諾;如有,詳情為何;如沒有,有沒有考慮制訂該服務承諾;

(六)有否計劃把現時部分尚未施工的公園用地改劃作其他用途;如有,以表格列出有關詳情;及

(七)過往三年,有多少幅原規劃用途為「休憩用地」的用地改劃作其他用途,並以表格列出有關用地的地段編號及新的規劃用途?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各部分,在諮詢發展局後,我現回覆如下:

(一)就海輝道的休憩用地,建築署已因應油尖旺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完成工程計劃的設計修訂工作。當局會循政府工務工程的既定程序申請撥款,推展這項工程項目。

  至於位於海帆道的休憩用地,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已就項目的工程範圍諮詢油尖旺區議會社區建設委員會。建築署現已完成工程計劃的技術可行性研究,並將會委聘顧問公司進行設計工作。待設計大綱完成後,部門便會諮詢油尖旺區議會的意見。視乎設計及其諮詢的進展,當局會循政府工務工程的既定程序申請撥款,推展這項工程項目。

(二)按工務工程計劃的程序,在已規劃為「休憩用地」的土地上興建遊樂場地,需要先進行技術可行性研究,確認在技術上是可行後,才進行設計的工作。除上述海帆道的工程外,康文署現時有五項工程已確立其技術可行性而設計工作正在進行中。當中紅磡海濱休憩用地工程計劃,建築署現正展開設計工作,而在香港兒童醫院旁的海濱長廊工程計劃,建築署將聘請顧問進行設計工作。至於其餘三項工程項目,康文署現正與建築署跟進有關設計工作的安排。

(三)根據規劃署的資料,現時在法定圖則上劃為「休憩用地」地帶的土地約有一千二百幅,總面積共約二千一百三十公頃。必須留意的是,規劃作休憩用途的土地,不一定劃為「休憩用地」地帶,亦包括部分位於公營房屋或私人住宅發展內的公園等設施。對於已規劃作發展公眾休憩或其他相關設施之用的土地,相關的政策局/部門會按照有關設施(包括公園)的需求情況、當區人口的變化,及所需興建和營運經費等因素,以決定落實發展計劃的時間表。

  當局並未有就屬不同政策局/部門而有關發展工程尚未展開用作休憩用途的個別土地資料作出全面統計。

(四)及(五)一般而言,康文署在籌劃興建公園階段,無需接收用地,用地會由有關部門作臨時用途安排。康文署會在建造工程即將展開時,才接收有關的地段,並經建築署轉交予政府聘請的承建商施工。建造工程預計所需的時間會視乎工程範圍、設計、規模及複雜程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有關個別工務工程的預計建造時間,當局會在申請撥款時於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的文件上,作出交代。

  就第(一)及(二)部分所述各幅工程尚未展開的休憩用地中,康文署接收了海輝道的休憩用地並暫作苗圃用途,並沒有接收其餘的休憩用地。

(六)為配合社會的發展需要,政府不時進行各項土地用途檢討工作,以確保地盡其用,包括改劃合適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地、「休憩用地」及其他政府用地等,作其他社會有更迫切需要的用途。在進行檢討時會諮詢相關政策局和部門,若政策局/部門認為有需要重置現有/已規劃的設施,會另覓合適的用地作重置安排,或考慮將有關設施整合於擬議發展之內。改變土地用途的建議及對有關設施的安排,亦會諮詢相關區議會。

  現時全港各區已諮詢區議會,而有待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的「休憩用地」改劃作其他用途建議共涉及五幅用地,詳細資料載列於附表一。

(七)過去三年(即二○一一年六月至二○一四年五月),涉及「休憩用地」地帶而改劃作其他用途的用地共有十六幅,有關用地的資料載列於附表二。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