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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年報提交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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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廉政公署(廉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委員會)二○一三年年報於今日(七月二日)提交立法會。這份年報扼要報告委員會於二○一三年所處理的工作。

  委員會的職責是監察廉署如何處理有關對該署及其人員不涉及刑事的投訴。委員會從獨立角度審議廉署就這些投訴所作的調查和結論,亦會檢視廉署的工作程序,若發現有可能導致投訴的情況,委員會會提出改善建議。

  在二○一三年,委員會共接獲三十一宗有關廉署及其人員的投訴,涉及八十六項指控。在這些指控中,百分之四十四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百分之三十七涉及疏忽職守、百分之十五關乎濫用權力,而其餘百分之四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

  廉署會在對投訴個案進行全面調查後,向委員會提交調查報告。如投訴缺乏理據而無須展開全面調查,廉署則會向委員會提交評估報告。在二○一三年,委員會共舉行三次會議,審議了三十一宗投訴個案,包括二十一份調查報告及十份評估報告。經委員會審議二十一宗投訴的調查報告關乎共六十項指控,其中五宗投訴內的十二項指控查明屬實或部分屬實,涉及廉署人員不當地使用社交網絡服務和未有在檢取證物表上詳細說明所檢取的物品。廉署已向相關人員分別發出口頭或書面警告及給予適當的訓示。

  在審議投訴時,委員會亦仔細檢視廉署的內部程序、指引和慣例。因應委員會在二○一三年審議的調查報告中所涉及的事宜,廉署已收緊辦公室保安、保護官方資料及使用社交網絡服務方面內部指示的規定,並加強在這些課題上的培訓以提升各人員的警覺性。此外,廉署亦就記錄檢取物品說明的相關指引,作出了一些增訂,向調查人員提供更詳盡的指示。

  市民可於行政署網頁(www.admwing.gov.hk/chi/links/icac.htm)或廉署各分區辦事處查閱委員會的年報。



2014年7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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