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醫院管理局回應申訴專員公署調查報告
*****************

下稿代醫院管理局發出:

  醫院管理局接納申訴專員公署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公布公立醫院管理及提供病歷的主動調查報告建議。醫管局發言人表示,現時已清理所有積存的「黃旗」標籤病歷,亦已成立工作小組跟進「黃旗」標籤病歷,包括優化審核資料機制、制訂表現指標供醫院參考,以及改善與病人的溝通。

  發言人說:「現時公立醫院共有九百萬份求診病人病歷,屬於『黃旗』標籤的病歷僅佔極少部分。以二○一二/一三年度為例,累積有二千多份『黃旗』標籤病歷。醫管局已指示及提醒各醫院必須依照既定指引,在六個星期內清理『黃旗』標籤病歷。」

  醫管局對調查報告內兩宗個案的當事人致以衷心歉意。醫生向病人提供治療時會根據多項因素作臨床判斷,病歷是其中參考因素。兩名事主需要等候一段長時間才取得病歷,但病情未有受到延誤。

  發言人解釋說,公立醫院一向透過資訊科技系統儲存及管理病人醫療紀錄,而「黃旗」是系統內其中一個安全機制,以確保病人醫療紀錄正確無誤,其功能旨在提醒前線醫護人員在診治過程中,需加倍警惕和核實病人的醫療紀錄,確保服務質素和安全標準。

  發言人表示:「當醫院職員發現病人醫療紀錄內的個人資料出現重複或異常等情況,例如同一病人在專科門診及急症室的紀錄有分歧,職員便需要透過電腦系統將相關的個人資料整合或轉移,此時電子臨床管理系統便會在該病人的病歷紀錄自動啟動『黃旗』標籤,警示及提醒醫護人員需要跟進轉移病人的臨床醫療紀錄。根據醫管局訂立的質素改進指標,醫護人員須盡快跟進及處理有『黃旗』標籤的病歷。」

  一般而言,個別醫院如遇上較複雜的個案,例如父母錯誤出示病人的兄弟姊妹的身份證明文件予醫院職員進行登記,醫護人員便須聯絡病人的父母核實其醫療紀錄。若個案的跟進時間較長,有關部門必須向醫院管理層呈報。

  發言人說:「醫管局會繼續完善病歷的管理工作,以確保公立醫院病人得到適切的治療。」



2014年6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2時28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