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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推動資訊及通訊科技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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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五日)立法會會議上鍾樹根議員的提問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政府及相關機構就推動本港的創新及資訊科技業(創科)發展而提供的支援,例如資助/贊助各項參觀、展覽、研討會、論壇、工作坊及培訓課程等活動,以及完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資格認可的制度,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五年,每年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訊辦)和創新科技署(創科署)分別資助了多少個旨在推動創科發展的活動/項目,並按受資助團體的名稱列出活動/項目的名稱及性質、提供資助的部門(資訊辦/創科署)、活動/項目舉行的日期、資助額,以及有關團體曾獲資助的次數(以表列出);

(二)資訊辦及創科署分別按甚麼準則決定是否資助某團體或某活動/項目,以及資助的範圍和金額;該等準則有何具體的政策依據,以及由誰(如包括官員,其職級為何)負責批核資助申請;

(三)是否知悉,過去五年,每年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數碼港)及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分別以金錢或場地形式贊助了多少個旨在推動創科發展的活動/項目,並按受贊助團體的名稱列出活動/項目的名稱及性質、活動/項目舉行日期、贊助額及/或場地,以及有關團體曾獲贊助的次數(以表列出);

(四)是否知悉,數碼港及科技園分別按甚麼準則決定是否贊助某團體或某活動/項目、提供贊助方式和金額;該等準則有何具體的政策依據,以及由誰(如包括官員,其職級為何)負責批核贊助申請;

(五)是否知悉,負責資訊科技專業資格評核及認證的香港資訊科技專業認證局(認證局)自二○○七年成立至今,共發出多少項資訊科技專業的認證、政府共向其提供了多少資助及資助的方式(一筆過或經常性撥款)、共有多少人取得認證,以及有關認證獲本港、內地及國際相關專業機構認可的情況為何;

(六)鑑於政府現時建議設立統一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認可架構(統一架構),該架構和認證局在定位方面有何分別;有否評估兩者同時發出認證是否有功能重疊及浪費資源的情況;如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七)鑑於現時香港工程師學會及英國電腦學會(香港分會)的認可,據報可透過工程師註冊管理局的資格認可而獲國際及內地的專業資格認可,政府建議的統一架構與認證局提供的認證會否/有否有類似的互認機制,以免本地資訊科技界的從業員須考取不同的專業證書而加重他們的壓力?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七個部分,我的答覆如下:

(一)二○○九/一○年至二○一三/一四年年度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和創新科技署轄下的創新及科技基金所資助的項目分別詳列於附件A和B。

(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作為負責推行政府內外資訊及通訊科技的部門,其中一個使命是推廣和促進工商界及市民更廣泛使用資訊及通訊科技,致力把香港建設為數碼共融的知識型社會。故此,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每年會利用部門經費資助本地團體推展項目,旨在集結民間智慧、善用業界網絡,加強政府與業界的協作,以營造共同推動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業發展的氛圍。我們自二○一一/一二年度開始,每年均會徵詢「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委員會,以訂定每年資助項目的主題,公開邀請符合主題的項目建議。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會按不同的特定主題訂定具體評審準則和評分標準。這些評審準則和評分標準由政府資訊科技總監(總監)審批,並詳列於徵求建議的文件上。一般而言,評審準則包括建議方案的效益、可行性、實用性、獨特性和可持續性,以及申請機構的往績和管理項目的能力。

  所有合資格的建議均會交由副政府資訊科技總監領導的評審委員會審評。視乎主題的性質,相關政府部門代表、「數碼21」資訊科技策略諮詢委員會的成員,或業界代表會參與評審,使評審過程能充分反映業界意見。評審委員會的建議最終由總監批核。

  創新科技署方面,該署透過創新及科技基金下的一般支援計劃(計劃),資助有助提升本港產業和推動其發展,以及有助培養創新科技風氣的非研發項目。計劃所支援的項目包括會議、展覽會、研討會、工作坊、推廣活動、研究和調查等。

  所有申請均會先由一個來自業界、學界及專業界別組成的評審委員會根據計劃的評審架構作出考慮。委員會會就申請向創新科技署署長(署長)提出建議,最終由署長審批。

  評審委員會及署長在審批申請項目時,會根據計劃的評審架構考慮一系列因素,包括項目對社會的預期影響、項目對政府政策的支持、建議書的質素、申請人的管理能力,以及財務評估。

(三)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數碼港)和香港科技園公司(科技園)在二○○九/一○年至二○一三/一四年年度所資助的項目分別詳列於附件C和D。

(四)數碼港及科技園按照其贊助政策及指引向其他團體提供實報實銷形式的現金贊助或場地贊助,而有關的審批準則主要包括該項目是否配合兩所機構的使命和目標、能否提升其形象,以及能否加強他們與業界的聯繫等。視乎贊助申請的金額而定,申請會由兩所機構的管理層或董事局審批。

(五)香港資訊科技專業認證局(認證局)是由資訊科技界專業人士於二○○七年成立的一間非牟利機構。據我們理解,認證局至今共發出六項「資訊科技專業認證計劃」(CPIT)的認證,包括「項目總監」、「系統架構師」及「質量保證經理」三項以面試評估為基礎的高級專業認證,以及「副項目經理」、「資訊保安主任」及「商業系統分析師」三項以考試評估為基礎的專業認證。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分別在二○○五年及二○○七年向香港電腦學會提供了90萬元及96萬元的一筆過撥款資助,以發展「資訊科技專業認證計劃」及推出先導計劃。此外,認證局在二○一三年透過政府的「專業服務發展資助計劃」,獲得一筆過約23萬元的資助,進行「推動香港CPIT認證方案」計劃。根據認證局提供的資料,已有375人申請「資訊科技專業認證計劃」的認證,當中成功取得此認證的人數為172人(佔整體人數的46%)。在級別方面,高級專業認證的合格率為69%,而專業認證的合格率為34%。

  據我們理解,香港電腦學會/認證局與廣東省現代信息服務行業協會於二○一○年簽訂了為期一年的諒解備忘錄,就共同開展粵港兩地信息技術領域專業人士資格作推廣合作。在二○一四年,香港電腦學會/認證局亦與香港資訊科技服務管理協會簽訂了諒解備忘錄,以加強合作。

(六)認證局所頒授的認證是按個別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人員的知識、技巧、能力及工作經驗而頒授給個人的專業資格。至於擬議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認可架構(統一架構),是對達到一定專業標準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資格計劃(而非個別專業人員)給予認可。因此,兩者的定位不同,不會重疊。

(七)現時,香港工程師學會及英國電腦學會的會員,可按《工程師註冊條例》,透過工程師註冊管理局,註冊成為註冊工程師。香港工程師學會及英國電腦學會也有提供獲國際互認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認證資格。至於與內地的互認安排方面,香港工程師學會與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資格互認,只包括機械、電機和製造及工業工程界別,而並不包括資訊及通訊科技。至於認證局所頒授的認證,現時並沒有類似的互認機制。

  擬議的統一架構會參考目前超過100個國家/經濟體系所採用的「信息時代技能框架」,使該架構更易獲得國際認可。此外,統一架構可涵蓋不同的資訊及通訊科技專業資格計劃,有助更有效與境外地方(包括內地)商討專業資格互認的安排。資訊科技界的從業員可以按個人的事業路向和發展需要,選擇最合適的專業資格計劃,以獲取統一架構的認可,這有助減少他們要考取不同專業證書的壓力。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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