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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打擊提供的士車費折扣優惠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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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偉强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教授的答覆:

問題: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第40條,的士司機藉提供車費優惠以招徠生意,即干犯「兜客」罪行。本人近日接獲的士業團體投訴,指近期出現一些設有「85」欄目的召喚的士服務手機應用程式(程式),而該欄目下的已登記的士司機均願意向乘客提供八五折車費優惠。該等團體表示,有很多的士司機鋌而走險採用該類程式,向乘客提供車費優惠以招徠生意,而收取法定車費的司機的生計卻受到嚴重影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研究提供上述程式以供下載使用的開發商有否違法;如研究結果為有違法,過去12個月有否向有關開發商提出檢控,以及要求開發商把該類程式從程式商店平台移除;如沒有提出檢控,政府如何遏止的士司機透過程式,向乘客提供車費優惠以招徠生意;

(二)鑑於政府在去年十一月回應本會議員的質詢時表示,警方正跟進有否的士司機利用程式向乘客提供車費優惠,跟進工作的詳情為何;過去四個月,有否派遣警務人員喬裝的士乘客利用程式召喚的士,以進行打擊的士司機提供車費優惠的執法行動;如有,執法行動的次數,以及檢控了多少名的士司機;及

(三)鑑於現行法例只禁止的士司機主動向乘客提供車費優惠以招徠生意,政府會否研究立法禁止乘客議價,以杜絕的士司機應乘客要求提供車費優惠?

答覆:

主席:

  一直以來,政府致力協助業界維持高質素的的士服務。的士服務受《道路交通條例》及其附屬法例規管,而警方銳意打擊任何違法行為。運輸署則透過與業界溝通,提醒他們要遵守法例,並通過不同渠道向乘客發放資訊。

  市民向來可致電的士電話電召中心(俗稱「的士call台」)召喚的士服務。隨着智能手機及智能手機應用程式(俗稱「apps」,應用程式)日漸普及,以應用程式召喚的士服務亦日趨普遍。這種為乘客帶來方便的應用程式本質上與傳統的士電話電召中心服務並無分別,用來純粹作召喚的士服務本身亦並不違法,但若用以提供車費折扣作招徠「兜客」,則屬違法。能否作出檢控,當然關鍵在於證據是否確鑿。

  就郭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及(二)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規例》)第40條訂明的「兜客」行為,如的士司機或其代表,在無合理解釋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吸引或致力吸引任何人,以誘使其使用該車輛,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若的士司機以主動提供車費折扣作招徠,誘使乘客使用其車輛,則不論是透過應用程式、電話,又或其他方式,按上述規例,已屬「兜客」。

  政府知悉現時市面上出現可讓的士司機和乘客以法定收費安排的士服務的應用程式,這並不違法。香港以外,以應用程式安排的士服務,也日趨流行。但若有應用程式以提供車費折扣的選擇作招徠,證據確鑿,則屬違法。由於應用程式行業發展迅速,應用程式的種類、設計及功能繁多,亦日新月異,加上事發時往往只有司機及乘客在場,故為提出檢控而須進行的蒐證工作會有一定的難度。根據法律意見,必須有充分證據證明程式的開發者、主理人又或參與的的士司機蓄意利用應用程式,以車費折扣吸引乘客使用的士服務,執法部門才可對這些人士提出「兜客」的檢控。

  一直以來,警方不時採取行動喬裝乘客調查的士違規的行為。根據警方資料,二○一三年全年和二○一四年首五個月分別有156人及27人被控以「兜客」的罪名,不過當中未有涉及使用應用程式「兜客」。警方關注包括以應用程式「兜客」在內的一切涉及的士業界的非法行為,並須就每個個案逐一調查,以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不能一概而論。

  運輸署樂意為應用程式開發者及的士業界,就推出符合法例要求的應用程式提供意見,並曾會見部分流動電話應用程式開發商,了解他們的運作模式;亦不時提醒業界在使用應用程式接受召喚時,要小心不要誤墮法網,更不應鋌而走險。

(三)一直以來,的士司機和乘客均須按法例規定,按錶收費及繳費。《規例》第47條訂明的士司機不得向乘客收取高於咪錶收費,第48條則禁止乘客意圖或不誠實地拒絕按錶繳付車費。

  郭議員問及會否研究修例禁止乘客議價。交通諮詢委員會(交諮會)曾於二○○八年仔細研究立法禁止乘客議價是否可行可取,並參考了14個主要城市的做法,它們多數沒有禁止乘客議價(包括東京、倫敦、紐約),亦全部未有對議價乘客施加罰則。交諮會當時研判認為,即使明文禁止乘客議價,由於只有的士司機與乘客在場,在舉證及執法方面會有相當困難,而其阻嚇性亦不見得比現時安排為高。再者,若乘客只作口頭查詢能否減收車費便是違法,當時的研判指,或許不少市民會認為過於嚴苛。事實上,的士司機依法可以拒絕乘客任何減收車費的要求。

  此外,自二○○八年底實施「短加長減」的士收費模式以來,長途車程的收費按每公里計較短途車費(應為車程)為低。以市區的士為例,九公里以上為長途車程,每一「跳標」收費為1元,九公里以下則為1.6元。此收費模式有助減少長途乘客議價和的士司機提供車費折扣的誘因。

  同時,不少業界人士擔心修例會令現有的日常運作失去靈活性,例如應付司機因走錯路又或因一時沒有足夠零錢找續而減收車資等情況。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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