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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急切質詢一題:維持公共秩序及立法會人員和市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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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鄧家彪議員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提出的急切質詢及署理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答覆:

問題:

  在剛過去的兩個星期五,本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有關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撥款申請期間,部分示威人士採取暴力手法,並試圖闖入立法會綜合大樓(下稱「大樓」)。他們衝擊警員及立法會秘書處保安人員,導致多人受傷(包括超過十名秘書處保安人員),大樓亦有若干設施遭破壞。鑑於財務委員會將於本星期五繼續審議上述的撥款申請,而據報示威人士將會再採取激烈行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警方將會採取甚麼緊急措施,維護法紀及維持公共秩序,以保障在場人士(包括警員及保安人員)的人身安全?

答覆:

主席:

  在六月十三日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召開會議期間,有示威者以暴力手段強闖立法會,對立法會大樓造成多處破壞。示威者推倒並搶奪「鐵馬」,衝擊立法會大樓不同入口,毀壞多處玻璃門,及毀壞大樓外牆,一個緊急出口的防火門被打爛。衝擊事件干擾了立法會委員會會議的進行,並有六名立法會保安員與四名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受傷,其中一名保安人員腳趾骨折。示威者的暴力行為嚴重危害了所有在場人士,包括立法會議員、執行職務的保安人員、警務人員,甚至在場原本希望和平表達意見的民眾的人身安全,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及社會安寧。

  事件發生後,特區政府及社會各界均強烈譴責示威者激烈的暴力行為。警方正對事件作出適當調查,並會對有關人士追究刑事責任,將涉案人士繩之於法。

  立法會範圍的保安管理安排由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負責,並由立法會秘書處提供支援。立法會有一貫的措施,管理在立法會大樓及周邊地方進行的示威活動,在一般情況下,警方不會參與。警方只會在收到立法會秘書處尋求協助或有人報案時,在知會秘書處後才進入立法會。立法會就面對可能發生嚴重保安問題或遇到緊急情況,向警方尋求協助,警方會積極處理。警方會對有關公眾活動或激烈行為作出全面的風險評估及適當部署,以應對有可能發生的事宜,維持公共秩序及保障立法會人員和市民的安全。

  議員關注到本星期五可能有示威人士會再度採取激烈行為衝擊立法會。我們理解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及立法會秘書處已經就上星期五衝擊立法會事件開會討論及作出檢討,研究如何加強立法會大樓內外的保安措施。立法會秘書處與警方亦已就本星期五的保安問題積極聯絡,研究有效的安排和應變方案,特別是針對一些全心衝擊及攻入立法會的人士可能作出的激烈行為,以確保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及保障市民生命安全。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一向尊重市民在《基本法》下享有遊行及和平集會的自由和權利。公眾集會或遊行人士在行使表達訴求的權利時,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及以和平的方式進行,不應作出任何破壞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為。我們重申,我們絕不容忍或姑息任何暴力行為。若有任何違法、破壞社會安寧或公共秩序的行為,警方會採取果斷行動,包括即時拘捕,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不受破壞。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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