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立法會八題:西九文化區
***********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美芬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上月二十八日,政務司司長在本會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表示,西九文化區管理局的資金足以應付興建西九文化區計劃(西九計劃)第一批和第二批設施的開支。然而,受到建築成本上漲,以及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工程項目延誤令西九計劃的部分設施不能如期動工等因素影響,當局需全面檢討第三批設施(包括大劇院、音樂劇院和音樂中心)的資金來源和發展時間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根據建築成本上漲及預期通脹率等因素,重新評估西九計劃各項設施的建造成本;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有否評估高鐵工程項目延誤對西九計劃造成的財務損失;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當局有否保留向負責該工程項目的香港鐵路有限公司追討損失的權利;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鑑於有意見認為西九計劃第三批設施延遲落成將會影響本地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的發展,當局有否計劃盡早確定並公布落實西九計劃第三批設施的安排及時間表?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三個部分回覆如下︰

(一)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西九管理局)現正與戲曲中心、M+、公園(包括自由空間)、小型藝術展館及演藝劇場的設計顧問公司更新項目的成本估算,並將會考慮建築成本上漲及預期通脹率等因素。至於其餘的場地,待落實實施方案和完成詳細設計後,於接近招標時才能提供更可靠的項目成本估算。

(二)西九區內用作高鐵項目的一般施工區用地由路政署持有。上述的用地現時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即路政署委託負責實施高鐵項目的代理人)佔用。路政署會在相關的高鐵工程完成後,以漸進方式交還有關的一般施工區用地。此外,施工區用地特別是用作興建高鐵西九龍總站的結構(包括建於其上支援西九上蓋發展的備置工程),則由港鐵公司以地政總署發出的短期租約持有至二○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其後按季續租。因應用地何時可供使用及西九發展計劃,西九管理局可向地政總署申請使用西九區內已騰空的用地興建其設施。根據上述的安排,港鐵公司與西九管理局之間就以上施工區用地的移交日期並沒有合約協議。一直以來,有關政府決策局/部門已就西九的土地事宜與港鐵公司及西九管理局密切溝通,以盡量減低鐵路工程對西九項目的施工計劃和成本的影響。

(三)身兼管理局董事局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於本年六月一日會見傳媒時重申,西九文化區會按原定計劃發展成為一個綜合文化藝術區。根據諮詢期間所收集的意見,以及從外國多個文化區的發展得知的經驗,西九計劃應該採取有機發展的模式,按實際情況分批進行。管理局會盡快完成第一批設施,讓市民感受到西九文化區為香港的文化藝術及創意產業發展帶來的裨益,同時展開第二批設施的規劃工作,以及了解市民和文化藝術界的看法,在適當的時候檢討第三批設施的實施時間表。



2014年6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05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