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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烈譴責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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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對於昨日(六月十三日)和今日(六月十四日)凌晨在中區有示威人士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暴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部分示威人士罔顧公共安全,推倒鐵馬及衝擊立法會大樓各個出入口,對自身及其他市民構成危險,警方應立法會的要求提供協助,曾作出勸喻及警告,但有關人士拒絕聽從,以致有警務人員和保安人員受傷,以及立法會大樓多處地方損毀。由於有關人士的行為破壞社會安寧和公共秩序,警方經多次勸喻及警告無效下,已採取措施,包括使用胡椒噴劑,阻止示威人士繼續衝擊立法會大樓及防禦襲擊,保障其他在場人士安全。情況其後受到控制。
 
  由於示威人士拒絕離開,警方應立法會的要求,決定採取行動,移走示威人士,期間拘捕十三人,包括十二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年齡介乎十九歲至三十九歲,分別涉嫌「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襲警。

  較早前,警方亦拘捕了八名男子,年齡介乎二十歲至七十二歲,分別涉嫌「在立法會委員會舉行會議時擾亂會議」、「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襲警及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活動。
 
  警方一貫以來的政策是全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理性的公眾活動,同時亦有責任確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



2014年6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6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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