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一步放寬香港紡織品管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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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六月十三日)在憲報刊登《2014年進出口(一般)規例(修訂附表)令》(修訂命令)及《2014年進出口(費用)(修訂)(第2號)規例》(修訂規例),進一步放寬香港紡織品管制制度。
有關修訂命令及修訂規例將於十一月二十一日實施。有關修訂命令及修訂規例實施後,所有進出口紡織品將不再受簽證及通知書規管。此外,所有裁剪及車縫成衣的製造將不再受生產通知書規限。
工業貿易署會維持紡織商登記方案安排,為自願登記的紡織商繼續提供服務,初步為期約三年。將來若有需要恢復紡織品管制制度時,登記紡織商可即時使用在紡織商登記方案下的便利措施。放寬後的紡織商登記年費會由三百四十九元減至六十一元。
工業貿易署發言人表示:「進一步放寬管制標誌�茪@個重要里程,全面撤銷維持了超過半個世紀的紡織品貿易管制,以切合開放的全球紡織品貿易環境及本地紡織業的發展情況,相信可利便紡織品進出口。」
發言人說:「我們鼓勵紡織商因應紡織品管制制度即將放寬而作好準備。」工業貿易署稍後會透過貿易通告及其部門網站,公布有關放寬安排的實施細節。有興趣人士可瀏覽工業貿易署網址www.tid.gov.hk參閱詳情。
完
2014年6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8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