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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無紙證券市場條例草案周五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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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證券及期貨及公司法例(無紙證券市場修訂)條例草案》將於星期五(六月十三日)刊憲。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六月十一日)說:「條例草案為引進無紙證券市場制度提供法律框架。」

  陳家強說:「條例草案是本港邁向無紙證券市場制度的重要一步。實施無紙制度將提升市場的整體效率、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和提高香港的競爭力。」

  現時,若干證券必須按照法例規定發出紙張式證明書和使用紙張式轉讓文書。

  在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的證券,如存放於由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營辦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其法定所有權屬於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有關投資者只持有證券的實益權益;他們並非登記持有人,並無法定所有權。

  在建議的無紙證券制度下,投資者可以選擇在沒有紙張文件的情況下,持有和轉讓證券,並以本身名義登記其證券,從而享有法定擁有權的一切權益。

  條例草案主要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及《公司條例》。

  該兩項主體法例將訂明無紙證券市場的監管架構大綱。至於與運作事宜及監管工作有關的細節,將在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制訂的新附屬法例中訂明。

  建議制度的首階段涵蓋已經或將會在聯交所上市的股份;稍後階段才會涵蓋已經或將會在聯交所上市的其他證券,例如債權證和單位信託。

  預計無紙證券市場落實前會設立過渡期,現時以紙張文件為基礎的系統會與建議的無紙證券系統同時運作。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將負責與新的無紙證券市場環境有關的監管及運作事宜。

  條例草案將賦權證監會監管無紙證券市場及訂定相關附屬法例。

  為建立無紙證券市場作好準備,政府當局會繼續與各持份者緊密合作,並在證監會繼續致力協作下,與持份者商討,以敲定無紙證券市場運作機制的技術細節,以及制訂相關附屬法例。

  條例草案已上載至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網頁(www.fstb.gov.hk/fsb/chinese/topical/usma.htm),供公眾閱覽。

  條例草案將於六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會。



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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