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教育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

  以下是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今日(六月四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教育局局長:我想在此特別強調一下,幼稚園如果要申請高於我們規定的報名費的上限時,我們是有既定的程序去審批的。我們當然會考慮各項的理據,特別在報名和收生安排上,有沒有一些額外的支出,例如他們需要一些專業人員做一些特別的程序或特別的服務。至於個別的個案,我不會在此特別討論。重要的地方是,如果要收取較高的報名費,一定要事先得到我們的批准,亦要令家長事先知道這個收費的水平,然後在家長知悉有關的額外收費,都決定去進行時,這才是個比較正確的程序。

  我要強調的是,聽到大埔一間幼稚園被發現收取超過我們批准的報名費,我們都特別就這個案做了一些跟進,由於我們知道這間幼稚園,第一,他是初犯,亦並非故意這樣做,所以我們已作出警告這個動作,亦與幼稚園商量,了解到他們承諾會妥善回應家長的要求,包括退回多收取的報名費,亦有個別家長要求有關的申請可以保留在後補名單上。我會就這個案,我的同事會繼續和這間幼稚園保持聯繫,去跟進這件事。

記者:雖然幼稚園是初犯、不是故意,但他們依然是違規,那麼教育條例是否沒有保障?甚麼時候才能證實他是初犯、不是故意?如果第二間幼稚園依然違規收費的話•••

教育局局長:正如我提到,以前都有這個討論。在一般情況之下,收生的程序一般的幼稚園都會很熟悉,但因為種種的其他因素,他犯了這個錯,我們都會即時跟進、了解。於這個案上,我們了解他真的不是有意,但他知道自己犯了這個過錯,所以我們在這個大前提之下,我們都有程序,首先作出警告,如果再犯的時候,我們已有既定的程序去懲處。



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04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