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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六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志祥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不法份子利用每日跨境到香港上學的學童(學童)進行走私活動。他們將走私貨品藏於學童的書包,以圖避過本港及內地海關的檢查。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香港海關於各出入境管制站(管制站)發現學童走私貨品的個案數目,以及就當中多少宗個案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並按涉案學童的年齡、貨品類別及管制站列出分項數字;鑑於現時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為十歲,當局如何處理十歲以下的學童走私貨品的個案,以及會否考慮向該等學童的父母、監護人及陪同學童過境的保母追究刑責;若會,詳情為何;
(二)現時香港海關有何措施打擊利用學童走私貨品的活動;
(三)是否知悉,過去三年,內地海關在各口岸發現學童走私貨品的數目,以及就當中多少宗個案向有關人士提出檢控,並按涉案學童的年齡、貨品類別及口岸列出分項數字;若沒有相關資料,原因為何,以及會否向內地海關索取有關資料;
(四)有否與內地海關溝通及商討合作打擊學童走私活動;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鑑於據報內地海關要求學童的保母簽署一份《守則承諾書》,當局是否知悉該承諾書的內容,以及內地海關對利用學童進行走私活動的保母的罰則為何?
答覆:
主席:
當局的綜合回覆如下︰
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學生進行跨境走私活動,香港海關已在陸路邊境管制站加強針對青少年的宣傳工作,亦透過學校網絡加強教育,提醒學生相關法例規定。香港海關與深圳海關亦保持緊密聯繫,透過口岸現場監控及即時通報機制,聯手打擊跨境犯罪集團利用學生進行走私活動。
二○一一年一月至二○一四年四月期間,香港海關在陸路邊境管制站查獲涉及跨境學生(十八歲以下及穿�荇晡A者)的走私案件的分項數字如下:
口岸 案件數目 年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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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未完 涉及嬰幼
稅香煙 兒配方粉
羅湖 2 3 14至18歲
落馬洲支線 1 1 14歲
總數 3 4
上述案件中干犯走私未完稅香煙罪行的學生,全部根據法例繳付二千元罰款以及繳交涉及的應課稅貨品須繳稅款的五倍金額。而涉及配方粉的案件的學生則全部被檢控。
根據法例,十歲以下兒童無需負上刑事責任。雖然如此,若有該等兒童干犯走私罪行,香港海關會通報其父母或監護人,以及其就讀學校,以便跟進。有關貨品亦會被沒收。若有證據顯示任何人利用學生走私受管制物品或違禁物品,香港海關會根據法例採取行動。這些人士或需負上刑事責任。
當局沒有備存內地海關的執法數字,亦不評論內地海關的執法措施。
完
2014年6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