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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委任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新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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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三十日)宣布委任郭琳廣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主席,及再度委任馬恩國、杜國鎏和甄孟義為監警會成員。

  上述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監警會條例》)(第604章)第5條作出,為期兩年,由二○一四年六月一日至二○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有關任命刊載於今日(五月三十日)的政府憲報。

  郭琳廣是資深執業律師,並擁有豐富的公職經驗。他是現任交通諮詢委員會的主席,並在多個委員會擔任委員。郭琳廣將接替現任監警會主席翟紹唐資深大律師。翟紹唐的任期於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屆滿。

  政府發言人表示:「翟紹唐先生自二○○八年六月起出任監警會主席,領導監警會達六年,為監警會順利過渡成為獨立法定機構,並完善其審核投訴機制作出重要貢獻,我們對此深表感謝。我們深信監警會在新主席郭琳廣先生的領導下,會繼續發揮其專業監察職能,維繫一個公平、公正的投訴警察制度。」

  《監警會條例》於二○○九年六月一日生效,監警會於同日起以獨立的法定機構方式運作。《監警會條例》對監警會的職能和權力,以及兩層投訴警察制度賦予法定基礎。警方亦必須根據《監警會條例》履行其法定責任,遵從監警會提出的要求。監警會的成員包括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二十名非官方委員。

  監警會現任副主席為林大輝議員、石禮謙議員和陳健波議員,其他委員為張達明、方敏生、陳培光醫生、葉成慶、劉玉娟、梁繼昌議員、馬學嘉博士、黃幸怡、黃碧雲議員、黃德蘭、葉振都、鄭承隆、陳建強醫生、何世傑博士、陸貽信、劉文文及蘇麗珍。



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0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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